第二百零八章 医学鉴定开始(1/2)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是没有发言权的,出事了医院里有上级以及医务科帮你协调,有些医院甚至专门设置医患关系科来处置这类事情。
这样做的好处也是很明显的,保护相关医生护士就是重要一条。要知道处于极度悲伤,极度愤怒的家属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呢。
所以不管杨轶博说了什么,朱大通及医务科在场人员立即把杨轶博与患者方隔开了。你把人治死了知道不,这边帮你解决问题知道不,你还说三道四,扯七扯八,你真不怕病人家属把你砍了吗?
朱大通急于了解事情的态度让这个远房表叔起了狐疑。是不是还有猫腻,是不是50万这个金额开得有点少了?
前世就是因为家属嫌弃50万赔偿金额少了,重新闹起来,不愿意私了了,所以杨轶博才被追究责任,最后执业证书也被吊销了。
追究医生责任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民不举官不纠的事情。这也就是我国私了那么多的原因。除了医疗行业,其他行业类似行为也很多。
杨轶博前面愿意或者被迫呆在家里,等待事情解决,也是因为这个私了的存在。
要是私了了,他杨轶博就没事了。可能在以后的行医过程中,思想上有负担什么的,但具体处分处罚上就没事了。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又没有收到关于这起医疗纠纷的相关报告,自然也不会突然包青天下民间进行明察暗访。民不举,官不纠嘛。
所以能私了,结局也是可以接受,对杨轶博来说。
问题是经过孙玉郎的撩拨,此刻他自信心无比膨胀,觉得我自己真的就是没问题,就让上面来查,就把事情放开了来说,我没事,我干嘛这么怕,还干嘛私了。
将来我还要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同事们的指指点点,流言蜚语,自己内心深处的惶恐不安,以后类似的病人,我还敢不敢开了?我这刀下去又出事怎么办?
所以杨轶博就想着,公了,绝对不私了。
在前世来说,朱大通开始也是愿意帮助杨轶博的,帮杨轶博等于就是帮自己,而且是顺手帮忙的。结果没想到病人方蛇心不足,还要吞象。然后不能私了了,朱大通就立马把责任都推在了杨轶博的身上,对于一个官僚来说,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与自身损失的最小化是永恒的做法。
因此,狐疑的家属,狐疑的远房表叔,立马就把索赔金额从50万抬高到了100万。
本来说得都差不多了,这个杨轶博怎么回事啊,不在家好好闭门思过,跑调解现场来干嘛。
朱大通也是一名医生,也是懂医的,这时候他还是觉得是杨轶博的技术有问题,处理上出现差错,比如血管没结扎好,比如有异生血管没处理,忽略了。
前面原意帮杨轶博,毕竟是自己医院的医生,以前也很懂事,听话。比如帮儿子的药械公司使用产品,就不像有些刺头那样说三道四,说自己以权谋私什么的。
不过现在既然你杨轶博也豁出去了,病人又忽然抬价了,那就公了吧,直接走医学鉴定,走法院调解及判决这条路吧。100万,亏你们这些乡巴佬想得出,要知道50万已经是照顾你了,法院判决,按照镇海市的工资水平,生活水平,20、30万吧,这就是现实。
别说人命不值钱,出人命谁也不想的,但既然事情发生了,总要有法可依,有规矩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特别说明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在后世引起了很多争议,比如进城务工的农民,你按照什么来赔,城镇与农村相差几倍,比如镇海的年纯收入,目前城镇是1万3左右,农村才6000不到。
这样算下来,死者户口上还是一个农民,12万顶天了。
朱大通也是心中冷笑,一群乡巴佬,真当国家治不了你吗。还有杨轶博,这是你自找的。医院肯出50万,多出的钱其实是帮你免于处罚。作为老官僚,经常接触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赔多少钱,朱大通心中有数的很。
所以在相关责任医生与病人家属的反对下,私了不再进行,这起医疗事故进入了法定程序。
当然医闹很快被驱散,朱大通这方面也是有相当能力的,跟所在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关系很好,平时多有来往。一开始被花圈摆了摆,闹了闹之后,病人家属还不肯主动撤离,那就联系公安部门,让警察上场,最后不仅是派出所,还有特警人员,直接到场,进行了驱散。
那远房表叔还不肯老实接受被驱散的命运,现场挣扎了下,直接被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上手铐,押走,关起来。
因为尸体还没火化,医学鉴定的第一步就是尸检。
家属以什么农村风俗,拒绝尸检,说不能死后连个全尸都没有什么的,这时候也不能办到了。当然尸检肯定也是保留尸体表面的完整性,只是要取出内脏器官进行法医鉴定,家属这种拒绝纯粹属于不懂医及法盲。
尸检工作其实就是病理学范畴,孙玉郎以前也经历过。好巧不巧的,这次这名病人的尸检又是孙玉郎的老师之一,云大医学院附二院的病理科主任张德良。这也与公安部门人手不足,法医太少,事情太忙分不开,而且自己培养一个费时费力,还不如让医院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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