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最喜欢的游戏(1/2)
郑修文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你刚才不是还说看到小狼在这边出现过吗?”
“呃,”林宇很快为自己说过的谎话找了个借口,“金毛猎犬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也许我看到的是别人养的宠物,再说我们在这一块找了这么久,你又一直在喊它的名字,如果是小狼的话它肯定早就跑过来了。”
林宇说的有理有据,他的话似乎点醒了梦中的郑修文,其实找了这么些天,郑修文自己也觉得希望越来越渺茫,只是他不愿意去相信小狼已经离开了他,甚至已经遭遇了什么不测,他更愿意相信小狼只是一时贪玩跑到其他地方去了,等它玩够了自然就会回来的。
“你也觉得,它死了吗?”郑修文低声说了一句,他的室友和同学都在劝他不要继续寻找了,正常情况下,宠物狗不可能离开主人这么长的时间,狗的方向感非常强,就算是一时走失也早就找到路回来了。
林宇本来想说自己可以肯定小狼已经死了,但为了顾及郑修文的情绪,还是用了另外一种委婉点的说法,“我看,活着的希望不大了。”
郑修文的脚步停了下来,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虽然郑修文早就知道金毛猎犬的寿命一般只有十五年,所以他必定会经历小狼的死去,可是在郑修文的想象中,小狼是在自己的怀里寿终正寝,他可以在小狼弥留的时候好好跟它告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明不白的就失去它了。
“我还是想继续找一找,师兄,今天谢谢你了,”郑修文很有礼貌的说了一句。
林宇点了点头,转身朝自己宿舍的方向走去,只不过在转弯的隐蔽处他又重新戴上了死神之帽,顺着原路折返了回来。
林宇默默跟在了郑修文和小狼的身后,他需要掌握小狼的去向,而不是每次要通过郑修文才能够找到它。
郑修文又在食堂的附近找了一圈,最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楼,不过当他前脚迈进去之后,一直跟着他的小狼却停了下来,它对着宿舍楼的大门吠了几声,然后无奈的半趴在了门口。
林宇走上前,隔空摸了小狼几下,也许是见过几次面的原因,小狼并没有抗拒。它用一种委屈的眼神看向林宇,就像是在寻求他的帮助。
林宇终于明白,人间住所对亡魂的天然屏界,在宠物狗的身上也同样有效,没有经过人类的允许,小狼是无法走进这栋宿舍大楼的。
身为死神,林宇当然可以把小狼带进去,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个慰藉小狼的有效办法,因为小狼本来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要是再让它过上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生活,它肯定更加离不开自己的主人,有了那道无形的屏障,至少还能让小狼知道自己跟以前不一样了。
看着小狼趴在门口的样子,林宇能够猜想到当初小狼在家里等着郑修文回家的画面,要是没有自己的介入,不知道小狼会在这里等上多久。小狼现在已经不需要吃喝,只要它愿意可以在这里等上一个月、一年,甚至直到郑修文从羊城大学毕业,然后跟着他去往下一个地方。
林宇陪了小狼一会儿,现在能够和小狼产生交流的也只有林宇了。从小狼的眼神里林宇可以感受到,它现在有种挥之不去的失落感,这肯定和郑修文对它的‘不理不睬’脱不了干系。
林宇并不能给予小狼需要的安慰,他在小狼身旁坐了几分钟之后,便起身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之后的几天,林宇一直都在暗中观察小狼的一举一动。郑修文晚上出来跑步的时候,小狼会欢快的跟在他的身后在操场上跑圈,有时候小狼会调皮的去咬郑修文的裤脚,但仍然只是咬了一个空而已。
郑修文每次跑完步都会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弹力球,他会无意识的把弹力球扔出去,然后又独自一人默默走过去把弹力球捡回来。
郑修文的这种举动引起了操场上不少同学的侧目,因为在他们看来郑修文玩游戏方式实在是有些难以理解,一个人把弹力球扔出去,然后又自己捡回来,这样不是很无趣吗?
可是在林宇眼里看到的情形却完全不一样,每次郑修文把弹力球扔出去的时候,他身旁的小狼都会撒了欢似的跑出去,一边发出高兴的吠叫之声,一边试图努力的把弹力球从地上咬起来。
弹力球一旦落地,小狼便会不住的围着它打转,嘴巴不断地一张一合,却怎么也没办法顺利的将弹力球咬住。
看来这就是小狼生前最喜欢的游戏了,林宇在心中默默的感叹了一句,要不是如此,郑修文也不会在其他人异样的目光中,一次一次的玩着抛弹力球的游戏,对他来说,这也许是怀念小狼的另外一种方式。而小狼每一次接球失败都仍然乐此不疲,它应该很希望自己能再一次把弹力球交到主人的手上。
除了抛接弹力球的游戏,林宇发现小狼还会跟着郑修文去到他的练琴房,每当清脆的琴声从钢琴里面传出的时候,小狼不论处于什么状态都会立刻安静下来,它就趴在郑修文座位的旁边,耷拉着脑袋,一双眼珠显得炯炯有神。
郑修文不愧是羊城大学钢琴专业成绩第一考进来的优等生,就算是林宇这种对钢琴一窍不通的门外汉,也会在一曲听罢之后觉得心情无比舒畅,就像是到了某一个无人之境畅游了一番。
郑修文常常在钢琴房一坐就是一整天,小狼也表现出了极大的耐性,只要郑修文没有结束弹奏,它就会一直在钢琴房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