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安置新来的海盗(1/1)
海军有等内战舰4型,等外战舰2型。船型较多,为提高船厂的效率,守序与将军们梳理了联邦各殖民地造船厂之间的任务分配。
单桅通报舰和双桅护卫舰外包给各民间船厂,建造工作置于海军监管下。
等内战舰,从可获得的龙骨材长度上考虑,台北和琼州分舰队的主力战舰将以6级舰为主,辅以5级舰。
4级和3级舰建造任务由本土和古晋承担。古晋船厂现在尚不具备建造护卫舰的能力,但婆罗洲有联邦最大的硬木储备,本土船厂训练出足够的熟练工人后,肯定要向古晋转移部分产能。
“主力战舰就这么定了,我们再来研究新船。”
“什么新船?”
“一种主要用于近海的桨帆战舰和一种以纵帆为主的快运输舰。”
科林伍德摇头道,“执政官,我还是以前的意见,海军不需要桨帆战舰。”
守序明白海军的意思,他们希望把军费用于建造更多的三桅全帆战舰,对桨帆船历来不屑一顾。
“桨帆战舰不是给海军的。今天有议员向我建议,将各地原本就有的海上警备队正规化。他们希望海军能派出军官指导组建海岸警备队,并允许他们自行建造战船。”
海军承担的作战任务多,平时对殖民地的一些日常巡逻任务也不大上心。殖民地各城市都自行成立了没有编制的海上警备队,人数不多,使用的是来自中国的8桨船和16桨船。
将军们低下头,互相商议了一阵。
斯特林:“殖民地可以成立正式的海岸警备队,但只能建造通报舰以下的战船。”
守序:“通报舰肯定要造,他们更想要的是g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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