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一章谁是大英雄?(1/2)
老虎很讨厌那只总往他身上凑的梅花鹿,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喜欢过。
只要梅花鹿敢凑过来,必然是一巴掌拍飞。
今天不一样,云琅路过老虎趴着的地方两次,发现那只梅花鹿温顺的靠在老虎身边非常的安静,脑袋都搭在老虎的尾巴上了,老虎也一点都不生气,就那样继续趴着,尾巴动都不动一下。
第三遍经过的时候,云琅觉得不对,因为老虎也无精打采的,就来到老虎身边蹲下来挠他的下巴。
平日里只要云琅的手落在老虎的下巴上,老虎就会欢喜的仰起头,让云琅好抓的大力一些。
今天,他的脑袋依旧耷拉在前爪上,对云琅的抓挠无动于衷。
云琅见状,就走到老虎身后拍拍那只年老的梅花鹿,手才搭到梅花鹿的脖子上,就发现这只鹿已经死了……身子都僵硬了。
老虎的身上湿漉漉的,这是昨夜的露水,他平日里很讨厌把自己的皮毛弄湿……而昨夜,他似乎守候了这只梅花鹿一个晚上。
仆役们把梅花鹿抬走埋葬的时候,老虎这才起身,看都没看被人抬走的梅花鹿,就扭身上了主楼,站在洒满阳光的平台上用力的抖抖皮毛,水雾四溅,在阳光照过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弯小小的彩虹。
“夫君,大王是不是很伤心?”苏稚拉着云琅的手小声问道。
“我不确定老虎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情绪,不过,看起来啊,他好像真的不太高兴。”
“我去给老虎准备两副猪肝。”
云琅才点头,就看见老虎又下了楼,慢慢吞吞的向骊山走去,走在阳光下的老虎,毛色斑斓,沉静的如同一位真正的君王。
山风呼啸,山谷里传来老虎的咆哮声,漫天飞的都是被老虎吓唬起来的惊鸟。
云琅从老虎的咆哮声中听出一股子无可压抑的愤怒……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这么说,你家的老虎如今正在骊山里肆意杀戮喽?”
阿娇的手指还是那么白皙修长,青玉雕琢的茶杯落在她的手指尖相得益彰的圆润。
“当初那只鹿也是老虎抓回来准备吃肉的,结果发现那只鹿有奶水,而我当时受了重伤,恩师就用鹿奶来喂我,这才侥幸活下来,有哺乳之恩,自然不能杀来吃肉,我就一直养着她,直到今日老死。”
云琅很喜欢跟阿娇闲谈,今天是一个难得的阳光明媚的日子,正好在荷塘边上一起喝杯茶。
“一个前朝的余孽,也能让你这位大汉的列侯念念不忘吗?”
“救命之恩大于天,莫说是我恩师救了我,就算是一块石头救了我,我也会把它洗干净放在供桌上纪念一辈子。”
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说点心里话其实很舒坦,云琅也懒得在这个时候遭谎。
“我救了你多少次?”阿娇不屑的问道。
云琅摇头道:“不记得了,好像没有吧?”
阿娇笑道:“无知之辈!对了,问你一件事,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云琅皱眉想了一下道:“我想活到八十岁以上,就是不知道上天给不给我这个脸面。”
“人生七十古来稀,你太贪心了。”
“这世间太美,我不想早早离去。”
“所以你就精研饮食之道,钻研医术?”
“是啊,能多活一天就能多看一天的精彩,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我这人没出息的一点看法。”
“你觉得我能活多久?”
“不知道,不过呢,人能活多久,主要看运气,贵人一生富贵,又能遇难成祥,运气不会太差。”
阿娇笑了,站起身瞅着富贵城方向道:“城里的楼阁起的越来越多了。”
云琅笑道:“贵人不妨也搬进城里去住,长门宫虽然豪奢,却还是太清静了些。”
阿娇摇头道:“这是阿彘给我的屋子,虽然是我用金子修造了一遍,那也是他给我的金屋,住一辈子我不嫌烦。”
云琅感慨道:“择一人相爱,选一城长居,也是一道美丽的景致,就是有些清苦。”
阿娇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琅道:“我喜欢阿彘,跟他喜不喜欢我无关,只是不想我儿时,少艾之时付出的爱意没了依靠,人生不过百年,总要有一段佳话传出来,好让世人相信,相爱人总会有一个好结果。
免得以后的人都被你这种人给教坏。”
云琅犹豫一下,还是道:“无农不稳,无商不富这个道理贵人应该是明晓的吧?”
“嗯,听你说过几次,有点印象,你可以继续骗我了,好把你云氏钱庄的行为说的更加合理一些。”
云琅并不辩驳,继续道:“想要一个国家变得富裕,首先就要让这个国家变得活泛起来。
因此,我正在努力推行货通天下这个概念,如果长安一地可以吃到岭南的佳果,又能见到北地的毛皮,这就是说不论南北都有商贾在运作,算是初步达到了通商的目的。
如果北地毛皮能换到岭南的佳果,我认为这就基本达到了货通天下的目的。
想要达到货通天下的目的,汇通天下就要继续跟进,让百姓们习惯用钱币来交易,而不是让他们以货易货,如此,国朝才能通过货币这个手段来达到调配天下的目的。
一个大一统的国朝,必然要有大一统的手段,除却同文同种的认同力量之外,还会有军事力量的恫吓,以及经济力量的约束。
董仲舒现在做的是文化上的认同,而陛下做的是军事上的恫吓,而我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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