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见微知着(1/2)
第七十三章见微知著
云琅抬头想了一下道:“不对哦,你耶耶视你如心头肉,你哥那头肥猪在,无论如何也不会从你身上刮啊。
她拿你的玉坠子做什么?”
霍光抬起挂着泪珠的小脸道:“娘亲说不许我挂师娘给的坠子,还不许我再去上林苑,是我耶耶硬把我送到这里来的,为了这个,我耶耶的脸都被我娘抓花了。”
听霍光这样说,云琅的心咯噔一下就沉了下去。
霍光与霍去病乃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当年霍光的父亲霍仲孺在平阳侯当差的时候与卫少儿私通生下了霍去病。
自从卫青发家之后,卫少儿就把霍仲孺这个小吏给踢了,伤心欲绝的霍仲孺马上就娶了一房妻子,并且用最快的速度生下了霍光。
这些事情云琅是了解的,他还了解到,霍家乃是河东郡平阳县人,世世代代为平阳侯服务,而平阳侯来京的时候,带的贴身老仆就是霍氏。
来到长安之后,霍氏也就在长安定居,后来霍氏族群逐渐扩大,而平阳侯曹参,也就大发慈悲的将一部分霍氏族人抬举为官,其中就有霍仲孺的祖父。
因为出身关系,霍氏只能担任小吏,几十年下来,霍氏家族的小吏也就遍布大汉各个部门了。
当初卫少儿也是为了霍去病的前途,决然踹掉了身份拿不出手的霍仲孺,将霍去病托付卫青门下,此时,才有霍去病如今的光彩。
不论是卫少儿,还是霍仲孺都是极有决断力的人,霍仲孺可能在办公的时候看到或者听到了什么对云氏不利的事情。
因此,霍光的母亲拿走那块玉坠子,绝对不是因为贪财,应该是为了避嫌。
云家有什么好被避嫌的?
云琅安慰了霍光之后,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褚狼端着茶水来到云琅的书房,放下茶壶道:“侯爷,《美人歌》如今在长安已经绝迹了。”
“刘陵?”云琅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一句,然后就背着手站在窗前瞅着小小的院落出神。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云琅轻轻的哼了一遍美人歌,然后就苦笑一声,对褚狼道:“还真是他娘的红颜祸水啊!褚狼,你知道刘陵到底干了什么事情让陛下如此大怒,不但干掉了八部校尉,连淮南王刘安一家子都不放过?”
褚狼躬身道:“以前只是在查八胡校尉之事,既然主人已经有了方向,这就去继续查探!”
眼看着褚狼走出小院子,云琅就坐在窗前瞅着屋前快要盛开的槐花,暗自摇头。
这些政治人物啊,为了达到目标果然是不择手段啊。
云琅隐隐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理出一个清晰地脉络了,现在,只需要去一点点的核实就能真相大白。
何愁有走了,长平又把云音,霍光接走,其实都是出自好意,不论是何愁有还是长平他们对云琅疑惑的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
哪怕是霍去病可能也是知晓的,这群人谁都没有说话,却在帮他清理麻烦。
霍去病帮云琅清理麻烦的做法就是干净彻底地杀死八胡校尉里的每一个人。
长平帮助云琅的方式就是大模大样的接走云音,告诉世人,长公主依旧跟云氏是一体的。
至于何愁有……这个老家伙恐怕是在寻找真相……
有时候对你好的人他只做事永远不会说出来,而口口声声说为你好的人下刀子的时候可狠了。
幸好,把事情想通了,否则明日如果真的去了胡街,放在有心人的眼中,又是一桩罪恶。
天明的时候,丑庸来伺候云琅洗漱,云琅看看丑庸捧来的素色麻衣,摇摇头道:“今天穿春衫。”
丑庸奇怪的看了云琅一眼,她对主人非常的熟悉,他就不喜欢穿绸衣,整日里一身麻布衣裳,看着素净,却没有什么勋贵的气派。
突然要穿春衫了,这就很奇怪了。
于是,丑庸还是飞快的拿来金冠,春衫,玉带,鹿皮短靴,以及压袍服的玉佩,甚至还找来了一柄犀皮为剑鞘的短剑,光是剑柄上的宝石,就足够换云氏居住的这套宅院了。
云琅洗漱完毕,就对丑庸道:“给大女跟霍光也换上春衫,今天我们父女师徒要去踏青!”
“不知侯爷要去哪里踏青,奴婢好去安排车马。”
云琅笑道:“长安城!”
丑庸又有些愣神,这个时候长安人都喜欢去龙首原观桃花,乐游原看夕阳,去渭水之滨泛舟都是很好的,自家主人为何要反其道而行之呢?
云琅抬手在丑庸的脑袋上敲一下道:“发什么傻,快去准备,都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还这么傻乎乎的。”
丑庸抬头笑道:“所以我才叫丑庸啊。”
“你傻可以,两个孩子可不能被你教傻了,等他们过了总角之年,可以离开你这个母亲了,就把他们送到庄园里去。”
丑庸立刻就笑了起来,挪动着肥胖的身子就去伺候云音,霍光洗漱了,家里的仆妇虽然多,丑庸却坚持认为只有自己有资格服侍这三位主子。
刘二以及其余八位家将也换上了锦衣劲装,只是腰间古意斑斓的长剑,以及背后背着的长弓,身上的残疾无一不证明他们是战场上下来的百战悍将,而非寻常富贵人家的护院。
云氏的大马车一年也难得用一次,这时候已经被仆役们清理的干干净净,套上四匹漂亮的挽马,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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