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臣妾做不到啊!(1/2)
没错,猪肉在宋朝是贱肉。但凡自认为有些身份的人,都不太会吃猪肉。一般都是基层百姓食用的!
但是,有两种情况下例外。
一个是,如果一个人落难的时候,食不果腹,不吃东西就会饿死的情况下。一个宋朝上层社会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吃猪肉的话,事后没有任何人会看轻他半点。毕竟,活命最大!
另一个,就是如果是有名士,以猪肉发明一道传承久远,雅名远播的菜品时。同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上层人士,也会食用这道以猪肉为主材料的菜肴的。
当然,仅限于这道菜品!
朱子龙的糖醋里脊排骨肉,并不是唯一的特例。在他穿越来之前,宋朝大名士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
就曾经发明过一道菜品,《东坡肉》!
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苏轼赴任徐州知州。以身卒之,亲荷畚插,率领禁军武卫营,和全城百姓抗洪筑堤保城。
全城百姓无不欢欣鼓舞,纷纷杀猪宰羊,担酒携菜上府慰劳。
苏轼推辞不掉,收下后诗兴大发,同时自创发明制成红烧肉,又回赠给参加抗洪的百姓。
百姓食后,都觉得此肉肥而不腻、酥香味美,一致称他为“回赠肉”。此后,“回赠肉”就在徐州一带流传,并成徐州传统名菜。
因为这道菜和为政之道,以及名士的雅名有关,再加上宋朝士大夫最重文名。因而这道猪肉菜品,没有任何人将之列入下贱肉之行例中。反道是,声名越传越盛!
此时的厨房内,环儿对朱子龙做的糖醋里脊排骨肉赞不绝口,立时提起了曹玉婷的好奇心。
刚才站的有点远,也没仔细看。这会儿当曹玉婷站近一点时,立刻发现面前的这盘猪肉,确实是与众不同。别的不说,光是那卖相和香味就绝对是让人感觉眼前一亮。
香味浓郁,令人沉醉,排骨肉为桔红色,在清晨的光线下,不知道是不是眼花,仿佛在发光一样。(反光而已!)
太香了!而且这香味还是酸酸甜甜!
北方向来都不是产糖地,所以在古代时,糖在北方一向是一种贵重的调味品,就算吃的起糖的人家,也仅仅是一些无味的粥里加些糖调味,基本上不会用来做菜。
朱子龙的反其道而行之,立刻将曹玉婷的好奇心又提升一个档次。眼见,边上的婆子和管家也偷吃了另一盘,这里都是自己人,也不怕外人知道什么。
于是,下一秒。
曹玉婷也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入口中。刹那间,酸甜滋味瞬间在口中爆炸开来,浓郁肉香汹涌澎湃,包裹住她的味蕾,敲打着口腔。紧接着嘴巴里面,微微有些发烫,让其忍不住哈出一口气。
“我的天!猪肉竞然也会这么好吃,我居然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曹玉婷整个人都蒙了,闭上眼睛完全陶醉在了糖醋里脊排骨肉的美味中。
整个人像是遨游在,糖醋里脊排骨肉的香味汇聚而成的海洋之中,难以自拔。
之前瞧不起猪肉的那种轻视,早已经让她抛到了九霄云外,此刻曹玉婷的眼里和嘴里只剩下一样东西……糖醋里脊排骨肉!
吃,继续吃,不能停。这时候,谁要让曹玉婷别吃了,恐怕她会呻(吟)一声,臣妾做不到啊!
“嗯……没想到……郡王这手艺……嗤……真的比得上名士之菜……”曹玉婷口中还含着一块散发着热气的醉排骨,一边哈气一边若有所指的向旁人解释道。
东坡肉这菜,曹玉婷以前也吃过。但是和朱子龙做的这道糖醋里脊排骨肉比起来,明显还差上几个档次。
然而,刚才她事先已经在朱子龙面前,摆出了看不起的模样了。如果马上就打自己的脸,那显然就算是孔夫子所说的,唯女子难养也,也是解释不过去的。
所以,她只能是拼命的将朱子龙这道菜,向东坡肉的雅名上拉。示意以此来表示自己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吃的下去的。
边上的环儿和几个婆子,以及管家金山胖连连点头,但是转过头去之时,却一阵暗暗偷笑。
东坡肉大家吃过的,如果说东坡肉是因为和苏东坡的文名有关,所以名气大涨,受大家喜爱的话。
那么,做为有过对比的人心里来讲,大家心里都有自己的结论。那就是,东坡肉仅仅只是依靠文名,所以成了一道名菜。但是,朱子龙这道糖醋里脊排骨肉,则是完完全全依靠美味二字,征服了他们。
一个仅仅只是靠名气,那怕不好吃或味道一般般,在一个文风大盛的时代,也会传成名菜。
一个是依靠真正的实力,征服所有人的舌头。这两道菜谁强谁弱,只要是个人都明白。
很快,这几盘糖醋里脊排骨肉,就让曹玉婷和几个下人们分食而光。
看着桌子上几个干净的可以当镜子的菜盘子,几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相互间脸红了一下。都没有多说什么,把盘子洗下收好。各自丛丛间就回各自的房间,或者做自己要做的事去了。
清晨,朱子龙被窗外的细雨声叫醒。
开封城这几天一直在下雨,虽然雨不是很大,但是很容易让人有一种感觉自己快要发霉的感觉。
朱子龙从床上坐起来,发现枕头上却是湿了一片。显然,自从昨天吃过糖醋里脊排骨肉后,仅仅一盘是不够的。反倒是把肚子里的好吃虫给勾起来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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