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安民令(1/2)
“安民令?”
林放瞪大了眼睛,石泽口中所说的安民令在他眼中,根本不是安民,而是杀民!
所谓安民令,就是云宋朝廷数千年来一直推行的一种法令,条目之多、繁复几乎是所有法令中,最多的一个官方法令。
安民令,顾名思义就是专为云宋境内的百姓所制定的一个基础法令,主要内容涉及戍土、卫边、户籍、婚娶、徭役、赋税等等各个方面,是云宋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
安民令在一定程度上对云宋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还是一门专门针对平民百姓制定的法律,这种理念倒还比天朝古代还要先进,只是,有利自然有弊。
仅仅凭靠石泽所说的短短几条法令,林放便从中嗅到了浓重的血腥味。
安民令第二条:所属云宋之子民,必有户籍之证,安居一方耕织劳作谓之良民,良民者,无路引或户引不可远离居所百里,无路引或户引且远离居所百里之外者,依律废除良民户籍,发配贱籍,如遇战事,男丁可发至军籍。
安民令第三条:所属云宋之子民,如遇诸如盗匪、蛮族、魔兽之敌,需固土守疆,不得擅离原籍,以待朝廷之师前来剿匪、灭敌!若有擅离逃跑者,按律可斩!
安民令第十一条:凡是无故擅离原籍者,废除良民籍,谓之流民、乱民,可作盗匪论处,官府之差役、军队、良民皆可捕杀流民、乱民,若有抵抗,格杀勿论!
安民令第十二条:凡遇流民、乱民而不抵抗、捕杀者,按同党论,废除良民籍,官府之差役、军队、良民亦可捕杀,若有抵抗,格杀勿论!
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便回答了林放的问题。
不能退,不能走!
就算他们逃出了无定村,没有官府开具的路引,他们就会全部沦为流民或乱民,想进县城也会被拒,因为县令也不敢明目张胆接收如此多的流民!除非他想官帽不保!
如果不能退到县城,出了无定村,荒郊野岭,四处都是游荡的魔兽,还可能遇到暴走了的兽群,甚至逃命的路上,老弱之人也会率先支撑不下去,很快就会出现伤亡,到最后能活下的人,可能十不存一。
而剩下来的人,没了良民籍,只要还在云宋境内,都会被当作盗匪,要么被杀,要么主动投官,被官府抓去沦为贱籍,或是发配充军,这一辈子也别想再回归良籍!
至于他们逃走的原因?
官府才不会管这些,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亦或者兽灾,只要你离开了原籍,又没有官府开具的路引或者户引,便是流民,便是乱民,被人杀掉也没人为你喊冤!
这些法令经过了数千年,也有了不小变化,比如数百年前刚刚兴起的冒险行会,但凡登记在册的冒险者,就可以拥有一个可以随意行走的路引,这也是云宋官府的妥协,其中原因未知。
但不变的是,安民令如今仍旧对那些没有成为冒险者的一切平民有着巨大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这是草菅人命!”
林放自言自语道。
此刻他已经站在了墙头,远处还算平静,没有任何新的魔兽出现。
站在他一侧的章六儿不知道林放在想何事,他只知道这位小小少年,心情似乎不太好,而且章六儿也很在意,之前被杀的鸦鸠到底是不是他所杀,如果是的话,这个少年的手段可就太过恐怖了,那么高的地方,可是一般的魔法师也难以触及的领域。
“小六儿,帮我告诉石叔一声,那些魔兽的尸体不能吃,尽早处理了吧,如果不处理,我害怕会引来更多的魔兽。”
“啊?好!”
章六儿回过神,听完林放所言,来不及思考便急忙点头应是,转身就去传话了,在他认为林放隐藏了实力后,人也变的积极了许多。
林放从怀中抱出绿毛鸡,轻声道:“你是说,普通人吃掉尸种并不会发生变异?”
毛毛摇摇头,补充道:“并非不会变异,只是不像魔兽那般明显,魔兽一旦吞下咒尸,身体就会发生明显变化,实力也会短时间内增加许多,ròu_tǐ和魔力都能增强不少。但普通人最多变的强壮一些,力气大了些,没有魔力或者斗气的普通人,几乎不受影响,只是诅咒消失后,身体会虚弱一段时间罢了。”
“你的意思是,咒尸只会影响拥有斗气和魔力的武士、魔法师?”
“嗯,斗气还好,如果是魔法师吃了咒尸,就会有大麻烦,和魔兽相似,也会发生变异,还可能失去理智!”
林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暗自猜测咒尸的作用原理,或许和魔力有很大关系,并非只是什么诅咒之力,不然同样是吃下咒尸,为何普通人和拥有斗气的武士,副作用很小呢?
“你似乎很愤怒。”
毛毛犹豫了片刻,看林放问过问题后,就一直沉默不语,想了想还是多问了一句。
林放低眼瞥了瞥毛毛,将他重新塞进了怀里,根本不管毛毛的挣扎和脑海中不甘的牢骚。
愤怒嘛?
倒也说不上,只是看不惯罢了。
虽然前世他所见到的某些法律,也很扯淡,但和所谓的安民令一比...
林放知道历史上,无论是天灾人祸还是朝代更迭,受难的总是百姓,被牺牲最多的同样是百姓这个弱势阶级,但生活在相对安逸的现代,林放根本无法体会到其中的残忍和血腥。
“后路也被断了,只能在这儿等死嘛?”
林放摸了摸短矛的木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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