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章、游戏公司成立!(2/3)
开发的n倍。这块不光是花钱,也要有团队做好各项工作,内部的财务,运维等,外部分发渠道,推广渠道等等。
就算是广电一手扶持的游戏,也不能指望这款游戏靠口碑就能人尽皆知。
各个平台排行榜上那些都是钱砸上去的,就像那些手机上的应用软件,很多都是烧钱烧到用户有了依赖感,才敢讲收益的问题。
此外,从项目策划、产品规划、设计、开发、测试、推广、运营到后期数据分析、升级迭代,不是一个人能够掌控的,陈承的橙象游戏作为这个项目的核心,也是将来成立公司后的核心,在项目中各个环节都需要有人能扛得住,中途也会对他们进行重重考验,因为橙象游戏毕竟之前只是一家小型的游戏工作室,抗不了事儿的,一经发现就要撤换,这也是李志凡为什么向陶彦青提出专项人才培养的原因。
“这个就说不好了!”
伯尼特道,“当初《生存之王》光是开发这一块儿就烧了6000万,而《生存之王2.0》在开发上因为有了经验,所以只用了2500万,还有一款叫《战地王者》的游戏,是跟风我们的,据说只用了不到800万,不过这款游戏的效果您可以亲自去试一试,真的很烂。”
“那预算这一块儿,就你们双方合力设计吧!”
李志凡说,“我只负责出钱、出策划,其他就不管了!”
“如果你有好多创意和模式,我们的前期速度会加快很多的,自然也能省不少钱!”
伯尼特一摊手,他可不相信李志凡有什么好的方案,“但是你的创意能不能用,能不能实现,能不能吸引用户群,这都很难说,我们可以各自拿出方案,筛选出最终的结果。”
“也可以!”
李志凡想了想,没有辩驳,他主要是不想打击二位的积极性,且显得自己霸道。
“我想知道,我能拿到多少钱?”伯尼特说。
“您可以先提,然后我们再谈嘛!”
李志凡笑说,中国人和外国人的思维就在这里,尤其是美国人,做一件事情前,先把报价全盘考虑好,而中国人则表示可以在中间慢慢谈。
伯尼特当然也清楚这个问题,于是直截了当的对李志凡说,“这个业务,我要赚到游戏制作费用的百分之十,ok?现在很多大型游戏公司的制作人,价格都超过百分之二十了,我这个要求不算高吧?”
“那得看看制作整个游戏的预算是多少咯!”
李志凡一摊手,“虽然对我来说,钱不是问题,但问题是不能浪费钱,您已经操作过《生存之王》这个游戏,也肯定见证了《生存之王2》以及其他跟风游戏的诞生,制作费这一块,你肯定比我熟悉。”
在制作这款游戏要花多少钱上,是谁也说不准的,因为不能按照其他同类游戏来对比,因为这是一个概念问题,而不是需求问题。
对于设计和开发,任何一个业务的逻辑、流程、功能点、模块都有非常多细节,不确定的情况下评估结果范围可大可小,毫无意义,随便给一个报价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一些有规模的项目,前期的筹备立项,需求准备阶段都会长达数月。
对于一个产品,策划方案、需求说明、开发方案、设计方案、进度计划等,要多次评估再到具体实施,是有一个流程的。
全球其实已经有很多非常正规的、成规模的代开发公司,不过这些公司依然存在很多风险,尤其是项目管理,所以有些项目相比自己组建团队,要投入更多钱,才能雇得起像样的代开发团队。
其实外包形式相对于自有团队的风险要绝对大的多,那么带来的额外成本,有时候将是巨大的。
极端的情况比如,开发到一半的时候,代开发公司撂挑子不干了,就算去打官司,也不是一个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甚至能拖个三五年。
这已经不是花多少钱才能完成项目的问题了。
游戏真正的成本投入其实并不在设计开发这一块,这一块的成本主要集中在人工上,而且李志凡自己已经有了开发计划,按照计划,以及团队所在地标准,工期加基本人工,花多少钱,其实闭着眼基本都能算个大概。
所以无论是背后高层,还是李志凡,都选择了外包。
因为大家都知道,真正的投入最多的,其实是在游戏的运营和推广,游戏做出来是要人来玩的,所以要解决传播和变现的问题,很多项目推广的费用是开发的n倍。
这块不光是花钱,也要有团队做好各项工作,内部的财务,运维等,外部分发渠道,推广渠道等等。
就算是广电一手扶持的游戏,也不能指望这款游戏靠口碑就能人尽皆知。
各个平台排行榜上那些都是钱砸上去的,就像那些手机上的应用软件,很多都是烧钱烧到用户有了依赖感,才敢讲收益的问题。
此外,从项目策划、产品规划、设计、开发、测试、推广、运营到后期数据分析、升级迭代,不是一个人能够掌控的,陈承的橙象游戏作为这个项目的核心,也是将来成立公司后的核心,在项目中各个环节都需要有人能扛得住,中途也会对他们进行重重考验,因为橙象游戏毕竟之前只是一家小型的游戏工作室,抗不了事儿的,一经发现就要撤换,这也是李志凡为什么向陶彦青提出专项人才培养的原因。
“这个就说不好了!”
伯尼特道,“当初《生存之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