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离乡(2/2)
几乎把书中所说的人种都看了遍,祖神大陆上除了人类以外,精灵和矮人也同样是极大的族群,他们已经完全和人类的社会融合在一起,这一切都让他大开眼界。佣兵们都是以小队的形式进入魔兽森林的,小的只有三五个人,大的佣兵团甚至要用两艘船才能载得下,成员更是什么种族都有。
罗天看到过不只一个矮人,这是一个神奇的种族,他们就算是成人,身高也不会超过一米四,他们天生神力,是天生的战士和武器制造师,至少罗天看到那一个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斧面就忍不住想要打哆嗦。
相对于这些满脸胡须,酒不离口的矮人,罗天更关注的是精灵族人。
精灵族是以俊美而闻名于大陆的,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和木系魔法师,然而这并不是精灵最出名的地方!
美丽才是精灵族最大的特点,不说精灵族女人,就算是精灵族男人也个个漂亮的让罗天自惭形秽,“特么的!要是这群小白脸都跑到人类社会来娶老婆,那么人类非得绝种不可!”
俊美的外表再加上几乎永不变老的容颜,让无数人类对于和精灵通婚充满渴望,好在精灵族对于血统极为看重,很少有精灵会看上族群以外的生物,所以这种事才极少发生。
自然有人想过打精灵族的主意,然而精灵族虽然极为爱好和平,可是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的族人,一旦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族人,他们就会象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对于任何一个得罪他们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可是这些和罗天都没有什么关系,这三天他过得非常舒服,毕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也不需要担心食物里会有什么加料,“这特么的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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