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麻烦(1/2)
另一个警察,那是个光头黑人,比他的搭档落后几步,同样是把手放在腰间,同样一脸戒备,慢慢的从右后方靠近。↑,.
因为冯一平开的是敞篷车,都省去了敲窗户的步骤,“把你的手放在我能看见的地方,我需要你的驾照和登记证,”白人警察说。
“都在手套箱里,可以吗?”冯一平朝那边示意了一下。
登记证原本就放在那里面,至于驾照,是在钱包里,但穿着定做的西装,身上就是放个钱包也让人感觉不舒服,一上车,他就把钱包也丢了进去。
这些标准动作和注意事项,他和黄静萍,已经被灌输了多遍,金翎、洪浩然、迈克……,都不厌其烦的跟他们说过,虽然是第一次经历,但他熟稔得很。
因为这真的很重要。
在美国,警察不是人民公仆,他们把自己的人身安全,看得比你的还重,他不会替你去死,相反,如果面对可能的死亡威胁,他会让你先死。
当他感到——是感到,而不是证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采取“高人一级”的自卫方式。
什么是高人一级?就是比对方暴力等级高一级的暴力方式。
举例说,对方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辣椒水、警棍等自卫。
对方手里有冷武器——水瓶,甚至是一张纸也算,那警察就可以使用手枪自卫。
对方手枪,警察可以用长枪。
对方长枪,警察会呼叫特警。
最关键的一点:当不确定对方什么状态的时候,按最高方式处理。
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不打招呼。就伸手从口袋里掏钱包,或者是从手套箱里朝外拿登记证,搞不好警察就会敏感的将其视为掏枪,然后先动手开枪。
到这里,又有很关键的一点,美国警察开枪。不必先对空鸣枪示警,而是直接射击目标,因为美国不禁枪,鸣枪示警会暴露自己位置,招来危险。
更致命的是,美国警察如果开枪,那就力求击毙,不会是击伤使你失去行动能力或者威胁什么的,道理同上。
所以。对握着枪的美国警察,一个不小心,真的会招致杀身之祸。
而且往往是死了也白死。
“可以,慢点,”
那个警察视线始终不离他的手,现在右手已经握住了枪把,因为在美国这样的一个枪支泛滥的国家,好多人都会选择把枪也放在手套箱里。
说起来。这个时候,那个警察其实比冯一平还要紧张。
冯一平虽然很想去靶场玩玩枪。但那玩意,他是没买的,自然拿不出来,
“警官,有什么问题吗?我怀孕8个月的女朋友,一个人在家。我急着回去,”把证件递过去的时候,冯一平问了一句。
“呆在车里不要动!”警察冷冷的撂下一句,拿着他的证件朝警车走去。
这时,后面又有动静。一辆福特停在警车后面,上面下来一个壮实的白人男子,朝这边走过来。
那个黑人警察手按按在抢上,对他喊,“先生,请你呆在原地,不要靠近,”
“警官,那是我的安全助理,”冯一平叫道。
911之后,布坎南找来一男一女两位接受过要人保护训练的退役士兵,取代了原来配置的那两个不专业的安全助理。
跟着冯一平的这一位,原本就是从特种部队退役,只要他一离开家或者学校,就始终驱车跟在后面。
“警官,那是我老板,请问有什么问题?”欧文举着双手走过来。
“先生,请呆在原地,”白人警察把证件递给他的黑人拍档,让他去查证,自己对着欧文喊道,看样子,他下一步就要拔出枪来。
“好的,好的,”欧文站在那不动,“老板,你没事吧?”
“我没事,联系布坎南和律师,”
布坎南今天刚好在旧金山市区,如果真有麻烦,他们来得快。
“警官,有什么问题吗?我真的急着回家,”既然警察不说是什么事,冯一平主动问。
“你知道你有什么问题吗?”走回来的白人警察反问道。
“我没有任何问题!”冯一平肯定的说,这哥们好像是在诈?
但冯一平清楚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没超速,没闯红灯,没开车打电话,雅俊的状态也很好,没有转向灯不亮之类的毛病……。
“我怀疑你非法持有违禁品,现在,请你下车,双手抱在头上,我要搜查你的汽车,”
果然是有事!
冯一平非常恼火,这是谁在设计自己?
“不,我拒绝任何搜查,我也不会再回答你任何问题。”冯一平握着方向盘不动。
虽然知道这在美国,可能是常见的事,但是,在大年三十的这天,被警察喝令双手抱头,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那几位在跟他讲和警察打交道的注意事项时,同样也跟他说了自己的权利。
就是不说,他也知道,因为即使在国内,警察也不能无故、没有搜查令就搜查你的车,那一向自诩民主********的美国,更不应该有这样的事。
而且,这一点他还真知道,自己有权拒绝眼前这个警察的要求。
因为他看过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
那个案子里,因为事先没有拿到搜查令,所以警察翻墙到辛普森家里,翻出来的那些重要的证据,被法院依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判作无效。
这个第四修正案全文,他不清楚,他只知道,没有搜查令,他有拒绝警察搜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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