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变数(1/2)
沈默云在提出自赎的法子的时候,便知道这些绑匪必定会有此刻一问。
“是!我要为我倆赎身!银子嘛,此刻我二人身上自然没有!不过,我可以留在这儿做人质,叫我的丫鬟回去取来!”
姚黄一听这话哪里还顾得上那点眼泪,不由张大嘴巴看向沈默云。
她主子这是不是怕她吃亏,这才想要先保了她啊?
她不由有些为之前的委屈羞愧起来……
“不行!”那胡渣男果然精明,下一瞬便直接将这法子否定了!
“万一这丫头回去后耍诈,带了官兵来剿了我们怎么办?”
“大侠糊涂!本小姐人在你们手上,她带了官兵来,我不是自寻死路吗?”
“还是不行!这法子过于冒险!绝对不行!”那胡渣脑子极为活络,马上又补到,“所有找人送银两来或者叫我们上哪里去取银子的法子都不行!”
果然是个狡猾的劫匪!
沈默云心里暗暗咒骂,面上却似想到了好法子:“不若这样!我以沈家小姐的身份写张借条给大侠!只当是我欠了大侠银两,写上名字,按上手印!即便拿去衙门,本小姐也没法抵赖呀!这样,大侠便无后顾之忧了吧?”
那胡渣貌似很纠结,这法子听上去不错,可毕竟拿不到现银,到时候万一时间上拖下来,变数无穷啊!如果这沈小姐躲在沈府不出现,他们上门讨债,沈家要是来个关门打狗,他们岂不是人财两空?
“不行!沈小姐如若没有别的法子,那便还是作罢吧!”
“这位好汉!富贵险中求!我看你豪杰气概,却想不到竟是如此畏首畏尾!
我一个千金小姐,既然肯画押按手印写借条,便是把名声与性命都交给了好汉!难不成,我还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最起码一点,我若真签了这东西。我家里若知道了,为保住沈府的名声,第一个便会处理了我。
因此,为了不叫我家里知道此事。为了保住我的小命,我沈默云定会在脱困后第一时间把这银子给好汉送上!好汉想想,可是这个道理?”
为今之计,根本顾不了太多了!沈默云废话这么多,一来是想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二来。只要能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哪怕是饮鸩止渴,她也要博上一博。
事实上,沈默云说得很有道理!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偏偏妇德被排在了第一位!
谁叫大周朝女子的名声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如性命,婚配。家财,地位等等,与名声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
既然沈默云敢写借条,那便是把所有的名声都押了出去,这对大家闺秀来说已经是大过于性命的赌注了,的确是无甚后顾之忧了!
那胡渣眉头渐松,应该是听进去了。
“带那丫鬟去后院井边打壶水,再去拿个泥炉进来给沈小姐烧水喝!”那胡渣指着姚黄向那二强吩咐到。
这厮果然心思细腻,虽已被打动,但在那边消息送来前。却是坚决不松口。但他这态度明显是好了许多,知道自己不敢喝他们的水,这才叫姚黄亲自去打水,叫她二人自己烧水喝。
“沈小姐还请耐心等一会儿。等我兄弟几个商量一番,再给沈小姐个准信!”
“好!还望好汉迷途知返,不要铸成大错!好汉们饶沈默云一命,也算是大功德一桩了!”
那胡渣深深看了沈默云一眼,抬脚便出了内室。
姚黄回来后,那贼匪又将内室门锁了起来……
那泥炉的火倒是烧得旺。只一小会儿,一壶水便烧开了。
沈默云端着茶刚想喝,一桩出乎她意料的事便发生了。
透过那明瓦口子,她那看见一个身着青色袍子的文弱秀才走到了院门口,竟扶着竹篱笆向着院中那几个劫匪高声吼到:
“几位爷!家里可需要字画?在下河南考生甄久明,盘缠用完,只得贱卖几幅……”
那秀才话未说完,便被胡渣几人打断,“滚!滚!爷几个不识字画!赶紧死去别处!”
“是!是!”那秀才一见凶神恶煞的几人,忙畏畏缩缩,一脸低声下气,偷偷瞄了几眼院子才慢慢踱去了隔壁院子叫卖……
沈默云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这个秀才可不就是刚刚街道上那接了姚黄荷包的那人吗?
原来,他没有放弃营救她俩!
是啊!那人刚刚为了归还荷包便跟了马车跑了好长一段路,明明他的袍子颜色灰旧,明明他的青衫还打了好几个补丁!可他连荷包都没有打开看一眼就准备归还,这样的人是绝对少有的正人君子!看见她二人糟了难,这样的谦谦君子又怎会退缩?
可他是如何一路跟到此处的?看他刚刚的样子,明明是孤家寡人,双拳难敌六手,又是个文弱书生,他又要如何营救自己二人呢?
想到此处,沈默云不由心都揪了起来!
对了!他说他叫什么?甄久明?甄久明?……是“真救命”!
他刚刚那一嗓子是叫给自己两人听的!
不过,她的兴奋还未维持几息,只见一辆青布小马车便驶进了院子。
一个面色红润,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手脚灵活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后面还跟着之前被胡渣踢走的那个小矮个。
这妇人也不客气,朝着那胡渣讥讽道:
“哟!你几人可是我向我家主子推荐的,我原想着大伙知根知底,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可却不想,你们这群崽子如此狠辣,竟做起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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