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真相(1/3)
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而每个人想要的真相却各有不同,都是基于自己的主观判断,有意或无意形成关于真相的看法,想要从不同的真相中找出“真相”,就得有铁证。
宇文温要主持公道,那就得以事实为凭证,面前两个人都声称死者(侯莫陈琼)是自己射杀的,那么首要的问题,就是证明死者所中之箭的归属。
也就是说,请证明这支箭是你的箭。
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不能确认自己的箭射中了目标,谈何军功?
射落大雁的猎人,还有把中箭大雁叼回来的猎犬,两相比较之下,明显猎人的功劳要比猎犬大。
在战场上,若是按着谁割了脑袋谁就立大功的说法来lùn_gōng行赏,根本就不能服众。
宇文温问的这个问题,其实早已发生,“控辩双方”在战场上就争执过一轮。
李靖首先自证,他用的箭虽然是军需官那里提供的“量产货”,但却在自己的箭上做了标记,用刀在箭杆上刻了特殊的小图案。
为此,李靖将自己箭囊里剩下的几只箭都拿出来,接受检查。
宇文温仔细看了看,确实如李靖所说,无论是死者身后插着的那支箭,还是如今作为比对而交出来的箭,箭杆上都刻着相同的记号。
而另一边,名为破落韩蝉的年轻人,也自证了箭的归属:他用的箭,也做了记号。
破落韩蝉同样拿出箭囊里剩下的几只箭,交出来作为凭证。
交出的箭,每支箭的尾端也就是箭筈处,破落韩蝉多刻了一道,形成一个“十”字槽。
箭筈,箭末端的插槽,用于将箭固定在弓弦上。一般来说凡箭必有筈,否则容易空放(弓弦没把箭带出去),容易损坏弓。
常见的箭矢都有筈,无筈箭不是没有,但很少见。
宇文温仔细看了死者胸前插着的箭,其箭筈确实有两道,形成一个“十”字槽。
第一个问题解决,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两支箭都射中同一个目标,那么会是这两只箭造成了致命伤么?
未必。
一般来说,战场上死于箭矢之下的人,要么是被箭射中要害,一箭毙命,要么是中箭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而身着重甲的人,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被射中要害,即便身中数箭也不会有事,宇文温自己就有过类似经历,在场的将士也认同如此说法。
所以,要弄清楚死者死亡的原因,必须验尸,确认造成死者死亡的伤到底是什么伤。
说到验尸,宇文温“很在行”,他在黄州治民多年,是实打实的做实务,为了断案亲自勘察现场、寻找证据,所以对此很有经验。
命案中,遇害者尸体会留有许多证据,就看破案的人会不会找,所以必然要验尸。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一般由仵作来实行,现在是打仗,不可能有仵作在,虽然军医具备验尸的能力,但为数不多的军医正忙着救治伤员,具备验尸能力的军吏一下子又不好找。
所以现在当众开始的验尸,将由宇文温亲自进行。
以宇文温尊贵的身份,行此卑贱之举,实在是耸人听闻,行军元帅司马阴世师,还有一众将领纷纷劝宇文温莫要亲自动手。
奈何众人据理力争的功力有限,连元帅长史卫玄的一成力都没有,完全拦不住宇文温。
卫玄留守涡阳,不在这里,所以此时此刻,全军上下已经没有人能够拦着主帅亲自验尸。
宇文温脱去铠甲,穿上军医穿的白大褂,戴上白色帽子,双手带上白色长袖手套,在军吏的协助下,宇文温当众检验死者(侯莫陈琼)的遗体。
他要从遗体上找出证据,找到致命伤,找出是谁给了对方致命一击,用铁证,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验尸,难免摆弄遗体,有亵渎死者的嫌疑,虽然这是敌军主帅遗体,但宇文温没打算辱尸,命人拿来一张白布,将侯莫陈琼面部盖住,在旁边点起三支香。
又命人找来一大张红布,四角用长矛撑起,挡在遗体上方。
再命人于帐外四周拉起步障,避免侯莫陈琼的遗体为来来往往的闲杂人等看见,指手画脚。
宇文温在戴上口罩之前,又取姜片若干,自己含着,以防近距离观察尸体时,吸入腐臭之气。
验尸开始,宇文温不急着解去死者身上的铠甲、衣物,而是从头到脚检查一遍,先观察尸体的外观、伤势,将检查情况口述,军吏在一旁记录,并绘制死者全身草图,包括身上伤口所处位置。
初步确认死者(侯莫陈琼)四肢未折断,虽然身上多处有伤,但都不会危及性命,较为严重的伤就是前胸、后背上中的箭伤。
撬开嘴巴后,发现舌头完好,并未被咬断,说明不是嚼舌自尽;嘴角有血迹,口腔内有淤血。
外观检查完毕,宇文温开始解去侯莫陈琼身上铠甲、兜鍪,其身上插着的两只箭暂不拔出,用特制工具将中箭处的铠甲割开,以方便脱去铠甲、衣物。
这些事情有军吏协助,进展很快,不一会死者除了大裤衩外就什么也没剩下。
死者身上有伤,有些是陈年旧伤留下的疤痕,有箭伤,有刀伤,每一道伤口,都是死者战斗经历的凭证。
宇文温用手仔细去摸死者的每一寸头皮,未发现有肿块、伤口,未发现颅骨开裂的迹象。
死者生前戴着兜鍪,而兜鍪有些变形,似乎遭到过撞击,但头颅未见破损,不排除被铁锏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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