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夏明和方悠(2,3/3)(3/4)
成单曲发行备案,估计就他和他周围的几个人知道。只要咱两赶在王子安之前灌张单曲拿去版权局备案,提前把这首歌的作词作曲定死在咱两头上,造成既成事实。以后那王子安就是知道了,又能怎样?跟我两打官司?还是那句话,奉陪到底!版权这东西,认的就是一个谁先备案谁先发表!“再说,只要咱两成了当红歌星,你说歌迷是信我们还是信王欣。王子安这些路人甲路人乙?人家肯定以为这些人是眼红,想借名人炒作!
“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有人相信,那就法庭上见好了。版权在咱两手里,谁说闲话都没用。”夏明信心十足的道。
看着夏明信心十足,无所畏惧的脸,方悠一脸疑惑的道:“夏明,王子安的这首歌,你不是已经拿去备案了吧?”
“哪能啊?你不同意,我哪里会单独拿去备案?”夏明跳脚,赶忙解释,“悠悠,要不这样,主歌b段的两句歌词,我觉得还需要打磨一下,今天晚上我再思考思考,继续打磨打磨。明天,我带上谱子,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遇见》的夏明版唱给你听。你如果觉得合适,咱两就抓紧时间,编好曲,然后去录音棚出小样,小样一出来直接拿去版权局登记备案,彻底落袋为安。”夏明见方悠神色复杂,一脸的纠结,但又透着些隐约的渴望,精神一振,继续游说道:
“悠悠,还是我经常给你说的那句话,在音乐圈,出名要趁早,天赋最重要,如果天赋欠缺,机会来了懂得抓住机会的话,也有可能功成名就!怕就怕又没天赋,又不懂抓机会。我在作曲方面没啥天赋,三年了也没写出一首让我满意的歌。只靠努力,我看我是一辈子都没出名的希望了。你的嗓音虽然比我好些,不靠作词作曲和编曲,以后也可以当歌手。但是要想靠唱歌走红,要么遇到一首能够迅速流行的好歌,要么背后有唱片公,否则也就只能当当酒吧歌手。咱两的家庭都一般,没天赋自己写歌,,真的有好歌,咱两即使有再多钱估计也争不过那些人脉广博的唱片公司。我也不想过度打击自己,但是现实就是如此,如果没有机遇,咱两以后恐怕不是在酒吧驻场就是在某家唱片公司,录音棚打工。这还是去向比较好的。差一点的,就只有去某中小学当个音乐老师混日子。再差的,干的基本上就和音乐无缘了。悠悠,你那么热爱音乐,音乐是你毕生的理想,你想毕业以后离开你心爱的音乐嘛?我想你肯定不想,也肯定不会甘心的。
“但是悠悠,现在咱两就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遇见》具有了当代流行歌曲的一切特点,在我看来,足以秒杀港澳台和大陆今年发行的99的歌曲,也就张天王的《心如刀割》和汪杰的《伤心1999》能够与之比肩!这种一年,甚至几年都不一定出得来的好歌,要是咱两唱了,悠悠,这简直就是一个一步登天的机会啊!”说到最后,越来越激动的夏明禁不住抓住了方悠的肩膀,猛烈的摇颤着。
被自己的男友长篇大论的灌输了一通,方悠脸蛋发红,肌肤发烫,头脑昏昏沉沉。作为一个作曲系的科班生,方悠知道自己的男友所说不假,好的音乐就跟好诗好词好文章,需要才气和灵气,非得天赋惊人灵感到位才涌得出来。然而,遗憾的是,不论她还是他的男友夏明,甚至可以说川音的整个作曲系,这几年都没出过什么让人眼睛一亮的作品了——某个段落,某些片段,或许足够优秀,但是从前奏间奏到结尾能够一气呵成的音乐作品,方悠在川音呆了两年多,却是一首也没听见!
要是自己和夏明真能把《遇见》据为己有,即使不能立刻成为大明星,一曲成名,当个一般的明星凭这首歌的质量,却也绰绰有余了。
而一想到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自己的歌曲在全国的音乐电台,电视台,无数的音像店反复播放,在无数人的卡带机,cd机,各地的ktv中被全国人民聆听,传唱,方悠便感到自己呼吸急促,身体的血液加速奔流。
“夏明,我现在的头脑很乱,你让我想想,考虑一下,好么?”方悠从夏明的怀抱中挣脱出来,看着夏明,祈求道。
夏明知道不能逼方悠逼得太急,赶忙点头:“好的,悠悠,今天先就这样吧。晚上你也好好想想,看有没有地方需要补充的。明天,明天咱两找个地方,好好的合计合计。那你早点休息吧。明天九点,我在宿舍门口接你。”
夏明离开后,方悠转身,朝寝室里走。音乐学院的学生寝室自有其音乐的一面,吉他声,笛声,箫声,各种人声,从各个寝室飘出,传入方悠的耳中。以前,方悠总是觉得特别刺耳,觉得这些人是“早不忙,夜心慌”,寝室就应该用来休息睡觉看书,练什么乐器和唱歌?但此时,这些声音,不论是乐器声还是人肉身,听在方悠的耳中,却浑然不觉,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
此时的她,满头满脑都在想着男友夏明的话,一方面想着成为歌星后的功成名就,名利双收,巨大的物质财富和随之而来的各种享受。
另一方面,又担心着万一事情败露后的身败名裂,遗臭万年,被学校开除,被无数人唾弃,无颜面对江东父老。
尽管夏明刚才给她分析了这件事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说毫无危险,她理智上也认为只要心狠一点,脸皮厚一点,行动果决一点,实际上也不会有真正的危险,但从来没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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