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拉关系(1/2)
王大花只是临时工,按说没有宿舍,但是既然是靠关系进来的,税务局管后勤的就告诉王大花,暂且安排她在一个杂物间睡,她先上班,以后想法在外面租间房子住。/p
王大祥得知王大花也来了城里,而且还是老丈人安排的工作,暂且住在税务局宿舍的一个杂物间。/p
王大祥就想,王大花是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外住也不方便,而且也不安全。/p
王大祥就想着要租个房子,刚好把罗晓芳母女也接过来,王大祥也想罗晓芳跟孩子啊。/p
此时在怀东宾馆的王大祥也调进了后厨,在大厨下面打下手。/p
其实所谓的调,也就是经理一句话的事。/p
经理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确定王大祥确实是个干事的人,知道他呆在宾馆也不会久长,所以他想到哪去,就给他调到哪里去,满足他的愿望。/p
王大祥在宾馆拿着服务员的工资,一百二十块钱一月,王大花在税务局上班,拿八十块钱,说是试用,一个月过后,若可以上班,就是一百块钱一个月。/p
王大祥想租房子的事,很快被在税务局实习的罗云凤知道,她就给罗云德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关系,说王大祥想把罗晓芳母女接来住,最好是找底实的人家住。/p
罗云德有好多同学都在县里,他就一个个打电话问,问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出租。/p
很快,房子就找到了。/p
还是上回把罗云德买给罗晓芳的洗衣机送回王大祥家的那个司机,就说了,说他家有个民房,一直空着没有出租,说要是罗云德的妹妹家去住,刚好还替他看个门,不要租金。/p
这哪行?人家虽然不在乎那点租金,但是还是要给钱的。/p
罗云德在电话里跟他的同学把道理都说了,说即便我去长期租你家的房子,也得给钱,人情归人情,钱归钱,这是两码的事,一定要分开,不能混为一谈,只有这样交情才长久!/p
话说到这个份上,于是罗云德的同学就道,那就三十块钱一个月。/p
他说虽然只盖了两间房子,但是厨卫齐全,院子里还有一块不大的空地,还可以种点蔬菜吃。/p
这显然是低于市场价的,市场价像这样独门独院的,在那个时候最少也要六十块钱。/p
但是人家就要这么多,情分总是要讲的!人家家里很有钱,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p
用他们家的话说,要是别人就算了,给再多钱也不租,还不值那个烦神的钱。/p
既然是同学的妹妹妹婿带着一个小姑子住,那是再好不过了。/p
要知道,房子还是有人住好,但是又怕租出去,不底实的人会在房子里干些乱系八糟的事。/p
同学的妹妹一家住,放心,都是知根知底的!/p
而且这个小姑子还在税务局上班,那也是个不错的单位,他们家也有亲戚在税务局上班,一打听,都知道,说小姑娘人不错,挺勤快的!/p
勤快的人在哪里都受到欢迎。/p
有必要介绍下罗云德的这个同学,因为他决定着王大花以后的人生。/p
罗云德的这个同学,是在供电局上班,叫刘兆星,一米七五的个子,人长得很胖,一百八十多斤。/p
因为他是城里人的缘故,打扮上还是很讲究的,看上去就像个领导!/p
虽然房子租给了同学的妹妹,他还是经常过来看望罗晓芳,看看她需要什么帮助的。他不想让罗云德到时候说出话来,说他没有照顾好他的妹妹啥的。/p
而且,他经常去到宾馆吃饭,县城里家庭经济稍微好点的人,都喜欢在这里办事,出礼或者人家请客啥的,大多在这里,所以刘兆星来吃饭的时候,也常到后厨找王大祥说两句话。/p
王大祥那是八面玲珑的人,两人聊得很投机,刘兆星很赞成王大祥开个饭馆。/p
他劝王大祥,说要开就不能开那种小吃部的饭馆,最起码能摆上几桌酒席的那种。/p
刘兆星说只要王大祥把饭店开起来,他以后经常会光顾他的饭馆,而且还会给他带来一些朋友,支持他的生意。/p
这个王大祥信!/p
开饭店,有关系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有关系才能保证饭店能开得下去。/p
王大祥一个月有两天轮休,休息的时候王大祥就找刘兆星喝酒。/p
王大祥要说人比较精,他知道在外面吃很贵,他一般都以自己又学了两个拿手好菜为由,想在刘哥面前展示一下,请刘哥来品尝。/p
这就为王大祥以后开饭店,打开人际关系有了一个好的开头。/p
刘兆星每次来,都不让王大祥花酒钱,他都是从家里带一瓶好酒来。/p
当然,刘兆星也不能老是让王大祥请他,他也会偶尔带王大祥一家去他家里做客。/p
罗晓芳的爸爸,据说他有可能调到县粮食局做局长,这事情已经有了传闻。/p
所以刘兆星的老婆,对罗晓芳一家是格外热情。/p
刘兆星的老婆就在粮食局做会计,要是罗同峰真的做了县粮食局局长,那么快要退休的总账会计空下来的位置,谁来做?这就有了很大玄机!/p
别看刘兆星的老婆打扮入时,胜过罗晓芳一筹,可她不敢小瞧这个暂时什么工作也没有的小媳妇,罗晓芳可是城镇户口。/p
而且,罗晓芳家背景很厉害,罗晓芳的爸爸能从一个村支书,一路做上来,除了她爸爸确实有一定的本事外,当然,关系还是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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