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2)
到梁市时是晚上八点,车子刚驶入市区,顾承翌就问顾笙欢,是先吃饭还是先进酒店洗澡。顾笙欢惦记了一路的梁市特色菜,现在好不容易进去梁市,她怎么可能会选择先去洗漱!/p
顾承翌倒是明白她的想法,“我先打电话过去让老板给做好,等你洗好,我们过去就可以吃了。”/p
嗯,这个注意不错,顾笙欢笑眯眯的应了。/p
顾承翌出差路过梁市几回,每回来都要在这儿住上一宿,和老朋友吃饭叙旧。所以对梁市还算熟门熟路。梁市最好的酒店是梁市国际大酒店,这个酒店是近来新建的,酒店里设施比较齐全,不过比起b市的大酒店来说,还是差很远的。但这已经是顾承翌能带顾笙欢住的最好的酒店了。/p
去开房的时候,不得前台问,顾承翌就不假思索的开口要一个双人间。顾笙欢在旁一脸莫名的看他,他们两兄妹感情深厚,可是晚上却没有同房的必要吧?/p
不过碍于外人在,她也不好多问。/p
等刷卡进了房间,顾笙欢白眼一翻,手揪着他领口将他往下拉。眯眼威胁,“说,你打的什么鬼主意,不然揍得你爹妈不认识!”/p
顾承翌摁住她双肩,将她往浴室方向带。“快去洗洗,然后我们出去吃饭。”/p
“好吧,看在美食的份儿上,我就勉为其难的假装这事过啦。”顾笙欢傲娇的哼了声,这才转身进浴室。/p
前台以为他们是情侣,给他们开的是情侣套房。酒店为了提高情侣的情趣,浴室四周是用磨砂玻璃围成的,这玻璃从里面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但是从外面却可以看到里面。看的不是很清楚,就是个影子,可就是这样影影绰绰,半遮半掩的才是勾人。/p
顾笙欢进了浴室,她从半开的浴室门里露出半张脸,笑眯眯的说:“哥,男女授受不亲,浴室玻璃又太勾人哟。”/p
顾承翌不假思索的说:“你洗,我去门外守着。”/p
顾笙欢笑嘻嘻的,“这才对嘛。”/p
顾承翌走到门口,他没有出去,只是面对着门口站着。脑子里乱糟糟的,好像什么也没有想,又好像把什么都想过了。房间门口离浴室不算远,他耳力也好。顾笙欢脱衣服的窸窸窣窣声他听见了,紧接着是哗哗的水流声。/p
听着水声,顾承翌思绪不由飘远。他想到了夏天的雨,清晨的荷花苞。那荷花苞刚从水中冒出一张粉白的脸,可夏天骤雨忽至,荷花不胜娇力,被雨水从中间撕破了分成了两半。/p
荷花被撕破?/p
顾承翌眉头一皱,他记得顾笙欢上辈子记的日记。其中有一篇,她写的就是关于荷花的,大致意思是新出水的花苞被利剑劈成两半,鲜血染一池,风吹了,乱了。/p
她记得日记,荷花花苞被利剑劈成两半是什么意思呢?/p
顾承翌觉得她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写那样的日记,一定是那天发生了什么她不能说出口的事,所以她用这样的日记来代替。可让顾笙欢不敢写进日记里的究竟是什么,凭顾承翌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p
顾笙欢洗澡快,不过十来分钟就穿戴整齐的从里面出来了。见对着门皱眉,一副苦大仇深的顾承翌,顾笙欢真想一巴掌拍死他。/p
你说这人,钱也有了,权也有了,容貌身高都有了。就这么个钻石王老五还常常苦大仇深的,有必要吗?/p
实际上,顾笙欢想着,也真动手打他了,只是没有打死。/p
顾笙欢叫顾承翌去洗洗,只是他不乐意,非要带她先去吃饭,顾笙欢就不勉强了。他们出去时没有开车,只是在酒店附近一家租车行里租了辆自行车过去。/p
梁市虽然只是个镇级城市,街道也坑坑洼洼的,不过不能否认的是,这里的空气要比大城市要好上许多。两人出门时已经是华灯初上,街道两边的风景树下的路灯都亮起了,橘黄的灯光暖暖的照着,偶有行人从路灯下过,那影子就被拉长,歪歪斜斜的横躺在路上,若这时有车子经过,那影子一旦会倾轧,便会产生一种诡异,邪性的美。/p
顾承翌带着顾笙欢从一条小巷子子走过,巷子不长,十几户人家。不过却家家户户亮着灯,有咿咿呀呀唱戏的声音从靠近门口的某个房间传出。顾笙欢仔细辨听,却听不出唱的是昆曲还是什么,只觉得那唱腔是在念咒。/p
问顾承翌,顾承翌略一犹豫,告诉她。“这是请神送神的颂文。”/p
梁市人迷信,在这十来万人口的镇级城市里,会很多仙婆。而他们经过的这条巷子,是梁市当地的特色,这里十几户人家,家家户户有个仙婆,并且帮人过阴这门手艺她们也会传给下一代,不过并不分男女。/p
顾笙欢评价,“越贫穷的地方,越迷信。”/p
顾承翌眉头一跳,踩着自行车出巷子,在往右拐时,他回头去看。身后那短短的小巷子里,巷子两旁的人家门前都挂着两个红灯笼,靠近门口的窗户紧闭着,但是透过纱窗,依稀可见屋中供奉的不知来路的神灵,案桌上的香炉和红烛。/p
那里灯火通明,燃烧着梁市的迷信。/p
出了这条巷子,往右又过了两条小巷,顾承翌就带着顾笙欢拐进了梁市的“特色街”――红灯**区。/p
红**灯区的房子是七八十年代乡村的建筑特色,就是用山石做的宅基,墙面是当年烧的泥砖,搭着红瓦,非常的具有时代特殊。一条小巷过去,几乎家家都挂着红灯笼,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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