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聚餐(1/2)
1.5班的中国同学约好了周六去晓梅家聚餐,可以带家属。
陈姗姗本来准备只带毛毛去的,老陆听说了,也表示想去,“你还没拿到正式驾照,不能独自上路,总不能让你同学专门来接送你吧?”
老陆说得没错。那就一块去吧。
到底在加拿大待得久了,老陆对加拿大的这种聚餐文化很熟悉。“这种聚餐,英文就叫‘k’,参加聚会的每个人,都要带一个菜或一种餐后甜点。主人呢,则负责提供聚会的场地、饮料等。在聚会上,大家都希望自己的菜被一扫而空,而不是被剩下,因为那关乎面子。所以基本上每个人都会竭尽所能,把自己最拿手的菜带去。
“你想好带什么菜了吗,姗姗?”他笑嘻嘻地看着她,让她觉得有点不自信了。
“你觉得我的酸辣土豆丝还拿得出手吧?”她和女儿一样,都爱吃这个菜。岛上盛产的除了龙虾,就是土豆,所以陈姗姗经常做这个菜,但是不知道别人是否感兴趣。
“地道家常菜,可以啊。我再做个红烧肉。一荤一素搭配正好。”老陆笑道。
从来不知道老陆会做菜,原来他是深藏不露啊。
到了约定的日子,老陆一个人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忙活了半天。那四溢的香味,让毛毛好多次都忍不住想打开那盖得严严实实的保温盒,却都被陈姗姗用眼光严厉地制止了。
老陆那盘色泽红亮的红烧肉一上晓梅家的餐桌果然惊艳全场。彼时彼刻,没有一个人说多余的话。大家都盯着盘子,毫不客气地纷纷举筷下箸。吃红烧肉,吃的就是那味醇汁浓,吃的就是那香糯q软。那红烧肉吃到嘴里滑滑的,糯糯的,一点也不腻,几乎是入口即化,令人回味无穷。
“还有吗?还有吗?”几个孩子,连餐巾纸都记不得拿了,抹着嘴上的油直呼好吃。
一盘红烧肉瞬间被抢光。
大家都说不过瘾,都说老陆做得太少了。可是老天作证,老陆装红烧肉用的可是最大号的保温盒啊。
“下回去我家‘k’好了,我做满满一大盆。”老陆笑容可掬,满口承诺。
“好啊好啊。”大家都欢呼。美食在前,自然是要欢呼一下的。
“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你要多做点给姗姗吃才行啊。你看姗姗瘦的......”王大姐替姗姗抱不平,“我说老陆,你是不是虐待姗姗啊,中午在学校就吃两片面包,哪有营养。”
陈姗姗连忙替他辩解,“不关他的事,是我自己偷懒不想做菜,还想减肥。”
这么瘦还减肥,当然没人把这话当真。反正不管怎样,今天就放开肚子吃了。老郑的辣炒鸡丁,珍珠肉丸很是入味,亚历山大的春卷也很棒。王大姐则准备了两种口味的水饺,白菜猪肉馅的,韭菜鲜肉馅的。地道的手工水饺在岛上是稀罕之物,自然是大受欢迎。当然,陈姗姗的酸辣土豆丝也没受冷落,也被吃了个底儿朝天。
主人也准备了两道菜,一道麻辣豆腐,一个炒时蔬。饭后甜点则是一个精美的6寸草莓芝士蛋糕,口感绵软,甜而不腻。
毛毛大爱这口味,忙着问主人,“这蛋糕不是太甜,我喜欢。是哪里买的呀?”
毛毛喜欢吃甜点。这里的甜点品种倒是很丰富,就是太甜了。真不明白这加拿大人,怎么。好像这糖不要钱一样。难道他们不知道糖吃多了对健康有害?
“这可是晓梅阿姨亲手做的蛋糕哦,外面买不到的。”晓梅的先生老顾笑吟吟地说。
原来来加拿大前,晓梅特地请了个西点师傅专门学了一个月烘焙。做个普通的蛋糕对她来说还不是毛毛雨?
大家还来不及惊叹,老顾又端来一个加盖食壶。打开一看,居然是甜酒酿。
“这是我自己酿的,大家尝尝看。我也是找了名师学的哦。”
这两口子有意思,一个主攻中餐,一个专学西点,配合默契,旗鼓相当。
“我们两个就好吃。几个孩子也随了我们,都是吃货。移了民,保姆带不过来,大厨也不可能跟着我们,没办法,就只好自己学了。唯有自力更生,方能丰衣足食嘛。”老顾一脸满足。
果然是成功之人自有其成功之道。陈姗姗在心里暗暗为这对低调的富豪夫妇点赞。
遍尝美食后大家开始闲聊,一聊便得知了一个喜讯,晓梅怀上第4胎了。难怪要倡议聚餐了。大家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
一轮恭喜过后,晓梅又公布了第二个惊人消息,“我们要搬家了。就在下个月,去温哥华。”
真是迅雷不及掩耳,怎么说搬就搬呢。大家都诧异了一下。晓梅夫妇也没有多解释,只是说,主要是为了几个孩子。岛上教育资源少了点,冬天的时间也长了点。
当然,对中国人来说,小岛一直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里向来都是离开的人多,留下的人少。谁不喜欢热闹的大都市呢。何况温哥华的景色是那么的美。放眼整个加拿大,同时拥有雪山、湖泊、森林、沙滩和瀑布的,恐怕也只有温哥华了。更不要说那温婉宜人的气候了。
“说到气候,温哥华还真是个不二选择。眼看着岛上就要下雪了,你们选择下月搬是对的。”老陆早已习惯这种告别,对别离早已不以为意了。
陈姗姗却是有一点难过的。刚刚有点熟悉了的朋友,又是同乡,说走就走,而且是去那么遥远的地方,以后可能都没机会见面了。老陆说过,去温哥华坐飞机都要六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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