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道难修(2/2)
居山林,过着逍遥自在,纵情山水的日子才够“潇洒”,于是青年们,开始琢磨出家当道士了。太上老君在《想尔注》中提出了“守中和之道”、“冲气以为和”、“和则相生”等理论。
“中和”之气具有“调和万物”的功能,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长的重要基础。
可以说,“道”的本性就是“中和”的,是自然和谐的,只有天地自然的和谐,才会有万物的生长和成熟。
“中和之道”是道门追求和谐生命、和谐自然的重要思想资源。
从“中和之道”的和谐思想出发,道冖的生态和谐理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反映了道门道法自然的生态lún_lǐ、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和合共生的生态建设。
道法自然是中和之道的生态lún_lǐ,“中和之道”体现了道门“道法自然”的和谐生态lún_lǐ思想。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的,以“无为”为法则。
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约。
“道生万物”的生态lún_lǐ,道门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
万物都按照“道”赋予它们的秉性而存在,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行没有权利去破坏它们。
人类对待万物的态度应该是“任物自然”,即遵循客观规律,与一切外物和谐共生,以获得人与自然在整体上的和谐。
“道通万物”的生态lún_lǐ,道门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道门还认为,道化生万物,但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的,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和智慧的生物。
因此,人居于“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的行为要符合“天道”,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使自身与自然更加和谐。
“道贵中和”的生态lún_lǐ,道教从“道法自然”的整体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
道门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确保天地的平安。
“道贵中和”,就是说人类社会与自然要维持一种和谐的平衡。《经》中强调人类若想长久安宁,就必须使自身赖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谐安宁。
为此,人类就要认识自然规律,并按照自然规律去办事,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天人合一是中和之道的生态智慧。
《道经》称:“天地合和,万物萌芽”,“天地不和,阴阳失度”,体现了道门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感应、相互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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