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六章 结果论和过程论的过程中存在的差异和区别(2/2)
首的某些侦探,说话总是喜欢说半句。他反问道:
“很奇怪吗?我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刚才为什么不直接交给高木警官。”
“说,说得也是哈。”
服部平次尴尬挠头,继续疑惑:“可是你刚刚说,不会浪费太多时间……”
“一仓知美的嫌疑很大,给她创造机会,观察她会不会再次动杀心。”
叶更一一开口,便是一股浓浓的‘暴力’感扑面而来,“然后让高木警官持枪躲在暗处待命,一发现苗头,如果阻止不及时直接开枪。”
“喂喂!更一,这是诱导犯罪吧!”毛利小五郎也惊了。
“毛利先生,那只是最坏情况的假设……”
叶更一说明道:“事实上只需要让高木警官他们假装离开医院,一仓知美如果有杀心,绝对会再次出手,这和引导犯罪无关,毕竟以现有的情况分析,凶手是一个身份神秘的犯人,高木警官他们也没必要留在医院中。”
呃,这么一听似乎又能接受了……
三人沉默。
不是因为叶更一的方法,而是在思路转换后,他们愕然发现,其实这种手段他们偶尔也使用过。
只是由于叶更一的思维方式不同,从一开始就把最坏地情况讲了出来,导致他们三人在短时间内,竟然对同一件事产生了不同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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