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三章 一声鹤鸣,搅动风云(1/3)
龙州帮刘劲松眯眼成线,悠悠地道:“这下是热闹了!”
红衣少女道:“七个大男人居然非要挤在一间屋子,真是让人惊掉下巴!”
赵世勋道:“听说东瀛人习惯在地上睡!”
红衣少女道:“他们不嫌凉吗?”
赵世勋道:“地板都是木头的,这对他们来说这算什么!”
眉心有痣的少女道:“他们为什么非要挤在这里?难道也想跟着大家伙占点便宜?”
刘劲松眉头紧锁,“不像!我看他们刚才偷偷地看庞十五的眼神有杀气,似乎理来寻仇的!”
赵世勋一脸不屑地小声道:“他们来找凤九霄寻仇?那不是找死吗?”
刘劲松面色凝重地道:“静观其变,小心为上!”
掌柜的让老五把一个“客已住满”的大牌子挂在了店门外,免得再进人。
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明明声明“客已住满”,偏偏不断有人进来问还有房间吗,让掌柜的头都大了,只得不停地解释,然后这些外地人才悻悻地离开。
几个东瀛人叽里呱啦一通,然后便上了二楼!
曾咏眼神突然变得凌厉,“那几个东瀛人分明图谋不轨,刚才看十五的眼神很有问题!”
刘灭周的眼神也突然明亮了起来,“不错!我上去看看!”说着放下酒杯起身离席。
曾咏道:“我跟着看看。”
凤九霄没有说话,举起酒杯对着比格沃夫道:“沃夫兄,再走一个!”
比格沃夫亦举杯,二人同时一饮而尽!
好酒!
好菜!
比格沃夫道:“可惜那对父女走了,不然让他们奏一曲助兴!”
凤九霄笑道:“你喜欢音乐?”
“不错!”
“你会什么乐器?”
“我们欧罗巴大陆的乐器和你们中原比起来就简陋得多了,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不过我会吹一种笛子,叫苏格兰风笛。”
“为什么叫苏格兰风笛?”
“说来话长。风笛呢是一种古老的民间乐器,最早的时候又叫风袋管。据说起源于几百年前的苏美尔地区,一百年前流传到罗马。由于罗马大军入侵大不列颠王国,所以风笛也就传入了大不列颠。因为大不列颠王国是由威尔士、英格兰和苏格兰三个王国组成的联合王国,所以风笛又传入了苏格兰。最后以点带面,成为广泛流行在欧罗巴的乐器。由于风笛很难吹奏,但是苏格兰人却吹得最好,所以一提风笛,人们总是要加上苏格兰,叫着叫着就成了苏格兰风笛了。”
“英格兰,苏格兰,呵呵,怎么听着娘娘们们的?”
“你还别说,据说苏格兰的男人是穿裙子的!”
“什么?男人穿裙子?”
“是啊!这是他们的传统!每逢盛大节日,成年男子必须穿裙子!”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们的国家是个小国,在欧罗巴总是受欺负!”
“你们不是有狼族吗?怎么还怕他们?”
“可惜我们狼族不但要应付德古拉伯爵的走狗,还要应付其他王国的教会!”
“教会?”
“你可以理解成魔教!”
“哦?他们有教主?”
“对,叫大主教!”
“下面有一些护教使者?”
“对,叫神父!就和你们中原的出家人一样!”
“哦,外国和尚!他们有什么特异功能,让你们感到忌惮?”
“他们哪有什么特异功能?就是耶稣的信徒!我们怕的是圣水和纯银!那些神父用涂满圣水的银箭头射我们,我们的皮肤根本挡不住,箭头几乎能穿透我们的身体,伤口也会溃烂无法愈合!”
“圣水是什么东西?”
“就是主教祝福过的水,就像你们所说的高僧开光的法器!”
“哦,原来如此。你们的速度难道快不过那些外国和尚?”
“那些神父我们倒不怎么放在眼里,主要是教会有自己的驱魔骑士团!成员都是百里挑一的年轻人,身手都非常敏捷,最主要的是他们的弓弩厉害,我们再快,也快不过弓弩!不过真要是到了拼命的时候,他们也讨不到好果子吃!”
凤九霄道:“如果这次我能从魔都活着出来,我就陪你去欧罗巴,会一会那个豪森伯爵!”
比格沃夫白晰的面孔竟也开始有些发红,酒气上涌,豪气陡生,“好!这一杯,我敬请!谢谢你!”他的眼圈竟有些发红!他未婚妻被豪森咬成了不死之身,和他今生再无缘分,这一瞬间,往事如烟,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诸般痛苦再次涌上心头!
凤九霄连忙举杯道:“这一杯我敬你!咱们是朋友,你不用谢我!这一路,你帮我甚多,咱们啥也不说了,干!”
赵世勋叹道:“那个西域男人竟然哭了!真是想不到!”
红衣少女一脸花痴状:“哇,我猜他一定是想起他的心上人了!”筆趣庫
赵世勋道:“你怎么知道?”
红衣少女笑道:“我猜的!一个男人只有失去了最重要的人才会如此伤心!”
赵世勋道:“万一他想起父母了呢?”
红衣少女顿时一皱鼻子道:“你这就是抬杠!不解风情!”
眉心有痣少女笑道:“师妹这么解风情,看来是有心上人了?”
红衣少女一脸娇羞,“师姐胡说!哪有?”
旁边另外一青年笑道:“哈哈!欲盖弥彰!”
红衣少女一拳打在那青年肩膀,恼怒地道:“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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