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压人一头(1/3)
乌鸦是金陵城的恶霸。
和“月落乌啼霜满天”的诗意不一样,金陵城的乌鸦,暴躁而且聒噪,眼珠子通红。
据说只有吃过人肉的乌鸦才会这样。
去年冬天那场肺疫,来得突然,去得缓慢,许多乌鸦都吃过了人肉,变成了这种不怕人的乌鸦。
乌鸦本来就是成群结队,作战能力超强的鸟。
猫头鹰或者游隼这样的猛禽,都不会随便招惹一群乌鸦。
乌鸦们不仅抱团,而且爱招惹别人;
在春天筑巢的时节,它们甚至会从活动物的尾巴上直接叼走毛发;
鹿、熊猫、豹子甚至老虎,它们也毫不畏惧;
老子拍拍翅膀飞走了,有本事你就飞上来追我。
金陵城上个冬天因为肺疫死了上千人,许多人家贫无力去埋葬,都是兵丁整车拉倒郊外,浅浅地埋了。
乌鸦能从土里把人翻出来。
一个冬天,它们吃得羽毛锃亮、膘肥体壮。
长公主李连翘的府邸没烧之前,经常受到乌鸦的惊扰,她厌恶乌鸦的叫声,认为那是最丑陋的一种声音。
她经常时不时地在御花园或者什么地方,看见了乌鸦,就放一个风咒,让乌鸦在旋风中挣扎,想要摆脱,但最终死于精疲力尽。
今天我们知道,热爱虐待小动物的人,一般都是反社会人格,他们伤害起人类来,也绝对不会手软。
徐铉大人曾经劝说过李连翘:“长公主,乌鸦虽然不好看,但却是孝鸟。”
“笑鸟?”李连翘问。
“孝顺的孝,乌鸦爱自己的爸爸妈妈,父母老了、飞不动了,小乌鸦就出去找吃的,回来把肚子里的食物吐出来给父母吃。所以百姓一般不伤害乌鸦。”徐铉说。
这句话激怒了李连翘。
李连翘这辈子最缺的就是父母的爱了。
“哦,是吗?”李连翘淡淡地笑着,看着徐铉。
徐大人只觉得骨头缝里都在发冷。
“那它未免也太可怜了,因为被父母生下来,就背负了这么沉重的责任。”
徐铉一下子就惊呆了,一个儒生如何听过这样离经叛道的言语!
“好了,我听徐大人的,不折磨它了。”
李连翘发了一个火咒,那个悲惨的鸟儿着了火,跌落在地下,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断了气。
徐铉当时和韩熙载目瞪口呆,李连翘都走了半天了,徐铉才问韩熙载:“我说话是不是说错了,我得罪了长公主了吧。”
韩熙载冷冷地看着他:“你这张随口乱说的嘴,早晚惹出大事儿来。”
不过李连翘确实听劝,徐铉这话说完之后,李连翘就没有再杀过一只乌鸦了。
相反的,她确实觉得乌鸦是一种可悲的鸟儿,而她的任务,就是从乌鸦群中拯救乌鸦。
李连翘有一只鹩哥,这是她的信差,之前骗段美美的信任,就是这只鹩哥在使坏。
这只鹩哥会说很多话,能够模仿许多动物的声音,但是最要紧的一点,就是它特别善于挑拨离间。
“我要你做乌鸦的王。”
李连翘吩咐了一句,鹩哥就出动了。
乌鸦非常团结。
但是有鸟的地方,就有江湖。
鹩哥在乌鸦群中呆了七天,乌鸦国就爆发了一场内战。
群内互相举报,群间杀伐纷争。
乌鸦们死伤惨重,最后剩下的乌鸦,全都乖乖地听这只鹩哥的。
它驱逐那些乌鸦中的强壮者,它接受服从者的效忠,它命令服从者把不能战斗的老鸟和弱者直接杀死,最终成了金陵城最强大的鸟类之王。
周卓成曾经见到过鹩哥带着乌鸦的威严样子,赞叹不已;虽然周将军的特点是每次见到李连翘都赞叹不已,但是赞叹她的鸟儿还是第一次。
李连翘得意满满,我这只鹩哥的名字,叫做“天可汗”。
这个名字里,有李连翘的得意,也有李连翘的野心。
天可汗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尊号。
这是长公主名义上的祖先。
虽然李连翘其实根本不是大唐的宗室,但是有些话说了二十年,确实自己就真的信了。
她时常遗憾的一点是,为什么自己没有生在大唐的盛年,如果她是太宗或者高宗的女儿,那一定会是一种真正酣畅淋漓的人生。
现在的金陵,虽然是大唐的国都,但偏安于江南,国主李煜虽然是个不错的盟友和情人,但他,不是英雄。
必须要回到洛阳,或者长安,才能看见真正的大唐,必须要掌握大明宫或者长乐、未央,那才是真正的权倾天下。
“天可汗”乌鸦大军的存在,正在逐渐威胁着徐咏之和小贵之间的通信。
徐咏之的鹦鹉喳喳灰,已经好几次被乌鸦军团袭击过。
单个的乌鸦是不敢对付灰鹦鹉的,因为灰鹦鹉很强壮,而且有着坚硬的大嘴。
但是一百只乌鸦一起起落,他们就敢袭击任何鸟儿。
喳喳灰每次都必须依靠力量和速度,冒险突破乌鸦们的防空。
它会在高处盘旋,选择薄弱之处加速飞入,一旦到了画室上空,喳喳灰就宣告安全了。
小贵有一把弹弓,不是那种树杈形状的弹弓,而是像弓箭一样的大弓,用铁弹子来射击。
吃过人肉的乌鸦不怕人,但是没有乌鸦不怕弹弓。
小贵担心喳喳灰,也担心重要的情报会落进敌人手中,所以她告诉徐咏之,尽量避免让喳喳灰过来——因为那些乌鸦都是李连翘的眼线。
这就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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