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爱的人走了3(1/2)
李小梅是个要强而传统的女人。她默默地承担起了这生活的重担。
钟志文想起来母亲的很多的苦难和艰辛。
是的,那个时候,母亲还很年轻。好多年怀不上,吃了好多中药和偏方。就在大家放弃希望,劝告父亲离婚再娶,他们结婚的第十年。大年初七生下了他,一个大胖小子。
那年李小梅三十五岁,虚弱地躺在炕上看着襁褓里哇哇大哭带把的男孩,笑得流出来眼泪。在那个年代绝对属于生得特别晚。
不知道为什么,父亲似乎对迟来的儿子并没有特别的喜悦。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哦,有后了。”
钟志文之所以知道这么具体,因为村子里总有人绘声绘色地给他讲这些。暗示他是个野种,他母亲跟村里谁谁野合生的孩子。
他知道他自己不是。眉眼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造不得假,还有那孤傲简直一模一样。
父亲喝毒药自杀那年,母亲不过刚刚四十岁。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他想起来孩子眼里母亲天然的美丽。那打满补丁但总是穿得整整齐齐的蓝布衣裳,总是梳得顺顺溜溜的一头秀发。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一大清早给他在土灶上煮米饭,沥出米汤来,给他煮香喷喷的锅巴粥。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剥好光溜溜的鸡蛋,加点咸菜,温柔地看他吃早饭时慈爱的双眼。
他想起来早晨去上学时,母亲站在家门口给他整理好衣裳时温柔的双手。她总是站在那里远远地挥手,每天都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听老师的话。”有时候扭过头,还会看见她站在家门口遥遥地追望着他。
他想起来土灶里添柴时,系着围裙的母亲在灶台旁忙碌的身影。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在夜里就着昏黄的灯光,给他缝衣服,做新布。
他想起来母亲七八月双抢时节,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把他放在田埂边上的阴凉处吃西瓜,自己弯着腰埋头干活。烈日炎炎,晒得她满脸通红,汗如雨下,而腿上不断地有蚂蟥吸饱了血掉下来。
他想起来母亲挑着三百斤的米带着年幼的他,走二十里山路去城里卖个好价钱。让他要像个男子汉。其实母亲自己比他坚强的多。就连现在,他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三百斤的米足够压死他。
他想起来母亲骑着自行车凌晨三点带着地里长的、野坡上挖的新鲜蔬菜去城里卖,想多挣点钱给他读书,而年幼的自己醒来,被窝边上母亲的位置是空的那种惊慌。
他想起来母亲做的猪油渣炒青菜的味道,想起来母亲做的蒜米炒苋菜的味道,想起来母亲做的豆瓣酱,想起来母亲腌制的雪地红和酸豇豆。都那么地难忘。
他想起来母亲听说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时,喜极而泣,捂着嘴泪流满面,整个人都在发抖。
他想起来每年清明节,母亲都会去祖人坟前带他磕头,带他认祖归宗,还不忘也去给父亲烧点纸钱,洒一瓶白酒,然后哭成个泪人。
那个小小的孩子,仿佛早早地就变得懂事。
在学校里他总是扬着下巴,铆着劲成为全校最勤奋最优秀的小学生,后来又是最优秀的初中生、高中生。出了学校门,却总是低头看脚尖,沿着墙角走,沿着田埂走,沿着水塘走。总是怕遇到那些碎嘴的人,听那些刺耳的话,受他们的白眼。
小小的孩子,才八岁,就知道要好好读书,要离开这个让他痛苦,让他母亲痛苦的地方。
在教书先生讲到的“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家国天下、少年壮志时,他哽咽着眼里有泪光。班主任由此认定为本村今后最有出息的小孩。事实证明那个老师很有眼光。
只是老师不知道,小小的少年已经模糊地意识到,要好好读书,走出大山,这是他唯一的出路。
他不是为了中华崛起而读书,只是为了自己,为了母亲。只是为了不被瞧不起。只是为了证明给那些践踏他和他母亲的人都看看,我可以活得比你更好。
他想起来为了凑齐他去北京上学的学费,母亲把家里能卖的庄稼、蔬菜、鸡鸭和猪都卖了,还在家族中、村子里一家家低声下气地借钱,一份份地规规矩矩地写下欠条,摁下手印。村里的乡里乡亲大多比较善良,又是,都从裤腰带里每家出个几百上千。但大家都不富裕,最后还是不够。
只好求助于一个曾经骚扰不成怀恨在心的比较有钱有势的叔叔辈。逼着跪下才借了三千块钱。
那是2004年的三千块钱。十六年前,在农村可不是个小数字。
他后来在北京除了拼命学习拿奖学金和助学金,就是周末做家教。他思路清晰,知识点扎实,善于启发和鼓励学生,所以在高三家长里评价很高,给的钱都很丰厚。这些钱他都寄回家给了母亲。
只是后来听说,这些钱母亲都存在一个卡里,一分钱都没有动。母亲甚至为了还钱,积劳过度,早早衰老,患上了一身病。
他也想起来,村里很多嚼舌根的妇女说,母亲在甘蔗地里被村里的某某流氓侮辱了。又说一个月黑风高的清晨,母亲去城里卖菜的路上,被几个早就盯上他的流氓给轮了。还有的说,她跟村长有一腿。不然何以解释为何村里分给她的地,不仅离村子里近,地质肥沃,浇灌便利还成整片。
这些他都不懂,更不想去听。事实上,他确实见过母亲半夜里偷偷躲在厨房里哭,见过母亲衣衫不整跌跌撞撞满脸泪痕地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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