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章 被嫌弃(2/3)
无暇的名字有点怪,但根据周玲的八卦,其实也很正常,她父亲姓梅,母亲姓方,于是就给自己的女儿起了这么个有点拗口的名字。可惜,梅芳无暇名字不常见,但她的案子,却很普通。原来,梅芳无暇有一个高中同学,男同学,名字普普通通,叫成小伟,但名字普普通通的成小伟,却干了一件不普通的事:他杀人了,而且,不止杀了一个,而是,杀了一家,五口,另外重伤一人。这件灭门惨案发生在大约半年前,曾经在星城引起不小的轰动,关峰也听说过。
成小伟是个普通人,他杀人,据说是为了给妹妹报仇,作案手段简单粗暴,杀人后他立刻潜逃,因此警方第一时间把成小伟列为嫌疑人,并且网上通缉。
本来嘛,案发地在星城,梅芳无暇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鹏城生活,大家高中毕业十七八年了,毕业后来往也不多,这件事和梅芳无暇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是,案发三个月后,成小伟却悄悄地来到鹏城,找到了梅芳无暇,而梅芳无暇也陪了成小伟三天。谁也不知道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三天后,成小伟被抓了,被抓时梅芳无暇和成小伟在一起。事实上,他俩是在梅芳无暇的车上被抓的,而且成小伟随身的包里有五万多块钱的现金,一部新买的二手手机,号码也是新办的。
既然被抓,成小伟对自己杀人的事倒也没隐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现场留下了大量的证据,瞒也瞒不住,不过,他对杀人如实供述,坦白交代,但钱和手机,成小伟坚持说,和梅芳无暇无关,自己也没对梅芳无暇说过杀人的事。他和梅芳无暇在一起,只是来鹏城,不小心碰上了,随便吃顿饭,聊聊天,总之一句话,梅芳无暇,对他杀人的事,不知情。
可惜,警察又不是他二大爷,略施手段,其实就是调出了案发后几天他们高中同学群的聊天记录,就充分的证明,梅芳无暇不可能不知道成小伟杀人的事:当时同学们纷纷各种感慨,梅芳无暇没说什么,只是发了一个双手合十的表情。
有证据,在警察叔叔耐心而无懈可击的讯问下,梅芳无暇很快也痛快的承认,钱是自己给成小伟的,手机,也是自己替成小伟买的,其实她前面也没否认,只是没说话。结果就是,梅芳无暇涉嫌包庇罪,而关峰,成了她的辩护人。
在华夏,类似梅芳无暇的情况,就算她知道成小伟杀了人,仅仅没及时通知警方,所谓的知情不举,并不是犯罪,只有明知对方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主动提供帮助,比如给点钱,买个手机啥的,才是包庇罪。
成小伟才是大案要案,梅芳无暇,只是运气不好的小虾米而已,也许是懈怠,也许是人手不够,也许是认为没必要,警方只有梅芳无暇“钱是我给他的”这么一句话,具体取钱的过程,没有调取任何的旁证。
梅芳无暇,或者说成小伟,也不傻,手机是在街边“流动摊贩”手中买的,还顺便买了个号,而“流动摊贩”没找到,至于现金吗,一般通用物,上面又没有梅芳无暇的签名,其实意义不大,至少证明力不够强。
这个案子,有了成小伟的坚持,如果梅芳无暇翻供,否认钱和手机的事与自己有关,以目前的证据情况,包庇罪,未必能判的下来。当然,这需要梅芳无暇的配合,和法官大人的,内心判断:翻供,总要有个理由吧。
既然有判无罪的风险,那么关峰做做工作,检察院对梅芳无暇相对或者存疑不起诉,也不是没可能:热心帮助朋友,又不是啥天怒人怨的坏事,你看宋江,还是英雄呢。
关峰下午的工作,就是把其中的利弊,尽量用通俗的语言,向梅芳无暇,解释清楚。
“辛苦关律师了。我说的都是实话。小伟能去找我,我想,在开庭时,陪着他。”
梅芳无暇淡淡的一笑,轻轻地摇摇头。
她四十岁不到,个子不高不矮,身材保持的不错,面容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倾城倾国的绝色红颜,鼻梁很高,长眉如刀,但是五官搭配在一起,却意外给人一种很精致的感觉,虽然人在看守所,一身普通的衣服,仍然收拾的干净利索,看得出来,平时也是一个爱美的女人。
“梅女士,你清楚不清楚,在华夏,有了犯罪记录,对你以后的生活意味着什么吗?”
“嘿嘿,这是一个有个性的女人啊。开庭时想陪着小伟,在庭下旁听也是一样的嘛!”
关峰可以确定,类似梅芳无暇这样的小案子,律师会见,确实不会有监控,该说的话,他都说了,但梅芳无暇不配合,他也只能,让周玲失望了。
其实,关峰相信,成小伟身上的现金和手机,一定是梅芳无暇给的,她犯包庇罪确定无疑,但他是律师,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是天经地义的,各种辩护策略的优劣、得失,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做不做是一码事,但,话要说到。
至于判决,那是法官的事。
“呵呵,不干这一行,我梅芳无暇,也不会饿死。”
梅芳无暇双眼微闭,黯然的神色一闪而过,马上又睁开漂亮的大眼睛,恢复了那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出事前,她在一家大的跨国公司从事综合财务工作,年纪不大就成了华夏分公司的副总,前程一片大好,一旦被判有罪,这一切,自然都,随风而散。
“不过,梅女士这么坚持的话,可能会影响成小伟的认罪态度,以及最后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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