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圣餐(1/2)
“看样子,你就是那位能帮助我认清妖邪的猎人。”乔治先生自来熟地搭上了叶北的肩。两人勾肩搭背往壁炉的小桌去。
叶家老婆闺女面面相觑,总感觉哪里不太对,但是说不出来。
叶北小声应道:“对,乔治?约瑟夫先生。”
“不,不可以说名字。”乔治将叶北按上椅子,按在刚才那位医生坐过的【处刑台】上。“不可以随便说出我的真名真姓,在我们的地盘。你们最好互相给对方起个代称。”
叶北琢磨着乔治的话中之意。
——西方的妖魔得知凡人的真名,就能找到下咒的机会,以前天枢情报组中,潘哥在执行跨过任务时,也很少以真名示人。姓名对猎人们来说极为重要,就像是【阿喀琉斯之踵】,神话中巨人的脚后跟,是致命的弱点。
乔治招呼两位女士落座,唯独没给陈小五准备椅子。
因为小五哥在门前犹豫不决,半天都没敢踏进屋子,一直在敲门,一直在问:“我可以进来了吗?”
乔治眼神微妙,看着叶北:“这是你家的乖宝宝?还是你从大街上捡来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孤儿?”
事实上,只有血族在进门时会如此礼貌,如此谨慎。
大部分猎人的门前,都会加一道访客咒文。血族中也有传统,在征得主人同意之前,是不能踏入主人家的。而且刚才那位血族,对着乔治的房檐数木料,是因为吸血鬼大多是强迫症,见到东西就喜欢数数,古时有人将小麦大豆撒上房檐,让准备破窗进入家门的吸血鬼数上很久,直到日出,这些不请自来的恶客就会自行离去,是用来躲避血族之害的诙谐典故。
叶北朝小五使着眼色,“要不你就在外边蹭蹭?”
小五哥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欧洲这边的民风民俗——感情大家甄别人类的方法都和入室抢劫似的,只要敢破门而入,就不算吸血鬼了。
等小五哥落座,乔治先生给几位客人准备了红茶和点心。他将一件件精美的甜品小食送上桌,单独给叶北与叶家闺女倒上特制红茶。
叶北与阿嬛看着杯中浑浊的酒液,心里都有疑惑。
仔细嗅来,是血的味道。
叶北端着茶盏:“老哥?”
“哦!不好意思,我以为你们会喜欢这些东西。”乔治先生彬彬有礼,将两杯特制红茶倒进盥洗室的洗手台里,给两位换了人类的食物:“你看起来很像行尸,而且这个小姑娘……她是你的姐妹吗?她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人类。”
陈小五状着胆子跳出来,给乔治先生撇清了叶先生一家子的关系,而且用词相当本土化。
小五哥指叶北:“东方血奴!”
指连枝:“东方狼人!”
指【穷奇】:“东方天使!”
前两个称呼还算靠谱,最后一句天使喊出来,乔治看着嬛婍小姑娘的恶兽灵体,捧腹大笑。
“哈哈哈哈哈……你的向导真的很有幽默感。”
为了方便沟通,叶北和乔治先生介绍了叶家人的来历,以及伥鬼之身。
半个小时之后。
乔治先生一手托腮,一手夹着小五哥的烟卷。
“我刚搞清楚你和你女儿的关系,至于叶夫人,一个六个六个一个……啊,我感觉人老了,稍微思考一些复杂的事情,头就开始疼。”
人老了?
叶北诧异地看着乔治先生的容貌。
此人外貌非常年轻,如果把下巴上那层薄薄的络腮胡渣好好剃掉,看上去甚至不到二十五岁。
除了那口沧桑的老烟嗓和睿智的眼神以外,乔治先生和“老”谈不上半点干系。
叶北:“先生贵庚?”
乔治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记得了……这么说吧,我出生在苏格兰边境的一个小村庄,那时候我们区分国王和平民的方法,是看他们身上有没有泥巴和粪便,然后……”
他摸着脑袋,在思考往事。
“哦!对!我记得,我本来是栗色的头发,妈妈用塞壬海妖尸体上的鳞片,把我的头发变成了金色,我这才躲过一劫,顺利地成为了英格兰人,成为了猎人。再后来,我跟着殖民船去了北美洲,在戈壁滩上斗牛骑马射箭学qiāng,开始除灵。在自由女神像运到美国之后的两年,我回到了英国,当时皇室有个重要的任务,要我去处理,我记得这个任务!它令我印象深刻!”
乔治先生喋喋不休,突出本质话痨的属性。
“那时候《血字的研究》出版不久,我有幸去拜访了原作者柯南道尔,他后来也信唯灵论了,是个有趣的家伙。然后,那一年从夏天到冬天……我杀死了至少五个血族,都是潜伏在胭脂街花柳巷里,偷偷食用客人血液的jì nǚ,我把她们的尸体公之于众,写下杀血族预告信,用来恐吓躲在暗处的吸血鬼!要它们老实一点!”
叶北小声问五哥:“那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一八八八年……”小五哥脸色苍白,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叶哥,按照他的描述,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乔治拍拍脸蛋,将话题扯了回来。
“啊……这么算起来——我,五百多岁了。”
叶北形容着乔治的容貌,“得把五百打个对折再减个零,你看上去很年轻……”
苏连枝跟着问:“我对你的驻颜秘术很感兴趣,能分享一下吗?”
嬛婍接道:“有没有想法加入恶人的行列,以你的阅历和知识水平!相信我们一定能成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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