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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锦枫紧着劝解。「二妹,如今好歹知道了小妹下落,几方印证小妹也是有惊无险,待过几日再来看看。
」郭飞云苦口婆心劝道。
「你们……你们怎么都帮着他!?」郭依云一跺脚,委屈地扭头就走。
「丁大人,此番援手之德,改日登门拜谢。
」郭飞云看着丁寿也觉尴尬,不多停留,追赶郭依云而去。
骆锦枫柔声道:「依云姐姐心直口快,丁大哥不要介意,我替她给你赔罪了。
」「锦枫无须揽罪上身,这事与你无关,只是你要劝劝郭姑娘,他若想寻仇,尽可来丁府,绝不要私闯东厂,这里面高手如云,即便是我,也未见得全身而退。
」丁寿指着东厂高墙道。
「锦枫晓得了。
」骆锦枫惊觉,赶忙去寻那两只燕子,郭飞云还好说,郭依云保不齐真能干出这事来。
************甫进丁府,贻青便迎了上来,不待她开口,丁寿就问道:「我让常九带回那人呢?」贻青面色古怪,「还在厨房。
」府中的厨房除了给主人宾客预备饭食的小灶,还有给下人做菜的大灶,再加上储存食材的库房等等单独占了一个院子,平日里忙活起来也是热气蒸腾,大汗淋漓,可如今这十几个人都围在一间厨房外,盯着屋内的一幕。
一个瘦骨嶙峋的男子披着头发,裹着一件不合身的绸袍,赤足蹲在一条长凳上,抱着一只肥鸡,桌上地面散落着无数鸡骨,那人眼看也是吃不下了,却仍是勉力将一块撕下的鸡肉缓缓送向口中。
还未及口,便被一只手拦住,「行了,六儿,适可而止吧。
」丁寿缓缓走到屋子另一面,顺手用锦帕掩住鼻子,虽说让常九把他浸到河水里洗了半天,又把那身脏衣服扔掉,但丁寿还是忘不了初见时他身上那股臭味。
「二爷,小的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
」曾经的丁鹤长随,丁家管事,王六扑通跪倒,身子一折,「嗷——」,方才吃的顶到嗓子眼里的食物又吐了出来。
丁寿没好气地问厨房下人,「你们到底给他吃了多少?」厨房大掌勺怯懦道:「怕伤了胃,没敢给他多吃,可这位爷把小姐给您熬鸡汤的五只鸡都吃了,拦都拦不住。
」行,长今这番苦心算是白费了,鸡汤和鸡肉都被吐出来了,丁寿挥手让他们赶紧收拾。
换了间屋子,丁寿看着手足无措的王六,「六儿,好歹卷了家里那么多银子,怎么混到这地步?」王六又要冲上前抱腿哭诉,被丁寿嫌弃地一脚踢开,他坐在地上呼天抢地道:「二爷,小的冤枉啊,小的看二位爷离家不归,心中担忧,就想着自去寻找,又怕夫人不许,才自作主张搜罗了盘缠,出门寻人。
」丁寿缓缓走近,弯腰道:「这么说,你还是一片忠心咯?」王六小鸡啄米地连连点头,「小的是家生子的奴才,没有老爷和大爷,哪有小的一家活路,小的良心就是被狗吃了,也干不出背主的事儿来。
」「嘴皮子还是这么溜,」丁寿轻笑,「说得我都差一点信了。
哎呀,按大明律法,以奴欺主,流刑千里……」「二爷……」王六惊惧。
「锦衣卫这里没那么麻烦,四十八套酷刑,你能撑得住几套呢?」丁寿仰头,作盘算状。
「二爷开恩啊!」王六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膝行着爬过去求饶。
丁寿又是一腿把他蹬开,王六一个翻身,又爬了过来。
「咦?」丁寿刚才那一腿已经用了几分力气,王六竟能快速爬起,身上还隐有反震之力,「六儿,你练了功夫?」王六不答,只是一个劲儿叫着「二爷开恩」,攀着他腿哭嚎。
「行了,六儿,刚才吓唬你的。
」丁寿不耐道。
「真的?!」王六睁大了眼睛,一缕鼻涕眼看着流到嘴里,他吸溜一下,又重新吸回鼻腔,让丁寿一阵恶心。
「真的,好歹你也是把二爷从小带大的,赶快起来,污了爷的袍子,扒你的皮。
」丁寿看他的邋遢样直皱眉。
王六忙不迭点头称是,松了双手,又跪在那里把丁寿的袍子褶皱抻直,喜笑颜开的站起身来。
「你这身功夫怎么回事?」丁寿好奇得很,这小子的内力有些怪异。
王六却是一声长叹,把其中缘故一一道来,当时他一个奴才,一无户籍,二无路引,大明虽大,他也无处可去。
在大明朝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那么容易,朱八八当了皇帝恨不得将衣食住行都定上规矩,百姓离家百里就得由官府开具路引,不然就是违法,丁寿离家是因身上有监生的功名,虽是异途,好歹也是体制内的人,明末那位旅行家徐霞客虽说没功名,可人家底子硬,跟东林大佬是姻亲,有官府赠予的「马牌」,可以免费使用驿站,占用民役,随时随地可以让人伺候,除了以上,再想破例的,就只有两种人了。
一种是所谓「游侠」,这帮人倒也不怕查,官府人少会自动躲着他们,官府人多就该他们主动躲开了;还有一种就是「乞丐」了,这批人也不纳户籍,四处流窜,官府也没法统计,据说明初朱八八迁徙大量富户到老家凤阳,这些人思乡心切,可大明律离家日期次数都有限制,便常常化装成乞丐,回家探亲,这习惯到了乾隆朝,就成了黑明的又一铁证:「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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