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直接证据(1/2)
“胡说八道!”刘岩清恼怒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陈惇,你是说,小桃死在了西园里,而且是被刘岩清掐死的?”曹正道。
“刘大人有个怪行鲜有人知,”陈惇道:“那就是酒后癫狂,与他同宿的女人会被他死死掐住脖颈,此时若无人来救,女子定当气毙而亡。”
“哦?”曹正吃了一惊:“真是骇人听闻——刘岩清,他所说可真?”
“若真是如此,”刘岩清道:“我那婆娘岂不是早就死了?”
“刘大人的婆娘怎么回事我不知道,”陈惇道:“倒是刘大人欢好过的青楼女子,各个都对刘大人心有余悸呢。”
等到莳花馆的两个姑娘来作证,脖子上的确伤痕可见,但王妈也说了:“刘大人自己不信,看到伤痕,反说我们诳他。”
一旁的朱九冷眼看了半天,此时忽然道:“就算刘岩清酒后掐人,但谁能证明他掐死了小桃?”
莳花馆的姑娘们只是证明了刘岩清这个怪行的存在,雪青的叙述中,她只是见到了小桃同寝在刘岩清的身边,但她们都没有亲眼看到刘岩清杀人。
这是陈惇在搜集证据、调查案情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
他没有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什么,是可以凭此确定凶手,将凶手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的关键东西,这个东西陈惇没有。没有人证,在物证上,也没有。
因为对方是锦衣卫。他们在刑名上,是行家里手。他们不会傻到去了一趟江边,还保留着那双沾了泥巴的鞋子。他们不会傻到,杀了人之后,还保留着凶杀现场任何可以指证他的东西。一般人也许心思不会这么缜密,但锦衣卫一定把所有的直接、间接证据,都销毁了。
就算小桃的指甲抓挠了刘岩清的身体,留下了显而易见的伤痕——但有伤痕,能说明什么呢?一对夫妻吵架,妻子抓了丈夫的脸颊,隔天丈夫死了,就说是妻子杀的吗?就算刘岩清的房间发现了血迹,再没有dna比对的当下,那血迹怎么证明就是小桃留下的呢?
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案子就是个疑案。
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对于疑案,推奉一个准则——疑罪从无。
成书于先秦时代的《尚书》里,舜帝时代负责司法的官员皋陶,曾经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表明过这样的态度:“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罪行轻重有可疑之处,只应从轻判处。如果杀了不能证明有罪的人,那就是杀害无辜了,因此,宁可放过这样的人,也不要冤枉这样的人。
在中国古代,虽然一直有“严刑峻法”、“治乱世用重典”的传统,但儒家所谓“礼”、“仁”、“以德治国”,中国古代形成了“仁恕”、“重命”的法律思想。
哪怕几乎所有人心里几乎已经确定了凶手是谁,但没有证据,就不能定案,不能判处刘岩清杀人的罪名。
这个事情别说是在现在,在陈惇上辈子的记忆里,他就听过差不多的故事。杀人凶手投案自首,但警方搜遍了地方,证据已经湮灭,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证据,所以哪怕凶手自己承认了一切,但警方依然不能够起诉他,不能判他有罪。
“当事情发生过后,真实就堙没在了时间里。”曹正叹息道:“若没有切实的、可经得起推敲的证据证明是他做的,那就不是他做的。”
“谁说没有?”陈惇却忽然道:“刘百户,你一定自觉把所有的证据都销毁了,对吗?”
“我就没有杀人,”刘岩清哈哈一笑,眼角的得意一闪而过:“谈何销毁证据?”
“老爷明鉴,”陈惇对曹正道:“刘百户的房间,也许还有他来不及销毁的证据。草民恳请大老爷派人搜查。”
“马书吏、刘典吏,”曹正道:“你二人各带衙役十人,立刻赶往西园,搜查刘岩清的住处,给我细细地搜,一丝一毫都不要放过,查到有异,立刻来禀我。”
等待搜查的时候,曹正又问:“陈惇,本县要问你,你是如何知晓这么多隐情的?”
“大老爷,”陈惇就道:“您瞧沈管家,入了定的菩萨一样,他什么都不想说,草民也想保持沉默。等什么时候沈管家愿意开口了,草民再说不迟。”
过了不到半个时辰,两个气喘吁吁的衙役疾步跑上了公堂:“老爷,老爷——我们发现了这个!”
衙役小心翼翼把东西呈了上来,所有人一见之下,全都大惊失色:“金珠?”
“这东西哪儿来的?”曹正瞪大了眼睛,看着金珠上残留的血迹,又让典吏把他案头的另一枚金珠取了过来:“果然是一对,一模一样!”
“是从刘百户房间床下搜出来的,”衙役如实禀告:“卡在了围栏立柜之间,掏了许久才掏出来。”
陈惇看着脸色霎时间大变的沈长兴,又看了看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刘岩清,而后者大叫起来:“这金珠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的房间怎么会出现这东西?”
“从你房间搜出来的,你不知道?”曹正冷冷道:“你来告诉我,你的房间怎么会有小桃偷窃走的金珠?为何一枚在小桃口中,一枚在你床底下?”
“郭仵作,”陈惇道:“你来给大家说一说,用你的良心说一说,小桃喉咙里的那枚金珠,到底是生前吞进去的,还是死后被人塞入的?”
郭仵作一见那金珠,就知道刘百户罪名洗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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