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公主(1/3)
为了夺眼案奔波一天,灵力耗费不少,还差点没命,衣衫破损,狼狈不堪,紫棂和蓝君唯抱着红毛球,饥肠辘辘的样子,看上去就像刻意体验一场灾难、穿夙锦的暴发户,颇招路人眼球。
先订下酒店,快速沐浴换衣,随后找了一处干净舒适的地方吃饭。蓝君唯虽然不久前迈入辟谷境,可隔绝五谷杂粮,不思饮食,只不过初到辟谷境,仍然有些不习惯不吃食物只吸收自然界灵气的感觉,一顿饭也塞下不少糯米丸子。
吃饱喝足,紫棂靠在沙发上舒服地喘气,看着不停往嘴巴里赛肉的红毛球,与蓝君唯讨论它的名字。蓝君唯发表意见,红毛球偶尔咧嘴表达抗议,一番讨价还价地辩论,紫棂想起《远古神祇座下神兽》中介绍,璇界的创世神泫汶身边豢养了一只麒麟,名字叫“火儿”,于是随口说了出来。不想蓝君唯还没说话,红毛球一下子蹦跶到她身上,拼命点头。
她如释重负:“总算有让你满意的名字了,就叫火儿,不许反悔,嗯?”
红毛球挥舞着两只小爪子,眉开眼笑,没一会儿,爪子就到了她的手中,往上面涂了些外伤药粉。忙活完毕,结了饭钱,起身离开饭馆。
一群衣着华丽的少年少女们众星拱月一般簇拥一位着月黄色留仙裙的少女鱼贯走进饭馆,他们皆是十几二十几岁的年纪,或莺莺燕燕,或出众俊彦,尤其以月黄色留仙裙少女的容貌最盛,肤若凝脂,美目盼兮,人如皎月,皑皑其辉,气质自带着一股尊贵矜持,一踏入橘黄色的灯光下,登时引起饭馆内所有人的瞩目。
“天哪,快看,那是璇界宫的小公主,泫贞!好美啊,我只见过她三次,一次比一次越发漂亮!”紫棂路过临近门口的席位,听见一个女子捂着嘴巴对另一个女子同伴惊叹道,“据说她的修灵天赋是泫家千年来最强,十五岁不到,已经有辟谷境后期的修为!”
“真的假的?传闻中那泫贞是宫主大人最宠爱的幺女,她怎么会屈尊降贵来这种平民饭店?”另一个女子睁大眼睛,不敢置信。
“当然是真的!看见她腰间那把武器没?那是月玲剑,宫主大人亲赐的神剑,那可是神女泫微大人生前的贴身武器,宫主大人谁也没舍得给,偏偏留给了她,足以想见对她的看中。”
“……哎,同样身为女子,和她一比,我都觉得人生没什么意思了。”
“哈哈,我也有同感,我怎么就没那么好命呢?不说了,吃饭吃饭,这位小祖宗咱们可惹不起。”
“别介呀,继续说,之前两回你是在哪里见过她的?”
“去年和前年除夕,璇界宫举办了庆典活动,泫氏贵族们骑着龙马游行,与百姓们亲密接触,当时你也在,你忘了?”
“啊,你当时怎么不提醒我?我好像……忙着品尝璇界宫御厨的手艺去了,难得吃到宫廷御品……”
“贪吃鬼……”
紫棂与少年少女们错身而过,四周艳羡惊叹的议论清晰地传入耳畔,不由打量了泫贞几眼,泫贞脱尘绝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掠而过,即使注意到那道丑陋可怖的十字疤,依然面不改色,不像身后另外几个城府浅淡的少年和少女,眸光闪烁间溢出惊恐和厌恶。
她经过两个月的假毁容,对此习以为常,同蓝君唯一起如常地往外走,当是时,怀里的火儿突然挣脱她的手向一旁跳去。
“火儿——”她惊呼一声,看见红毛球一下子蹦跶到距离只有几步之遥的泫贞身上,扭动着红毛屁股,爪子扑向对方的腰间。
“什么东西?”泫贞吓了一跳,冰清玉洁的脸上噙出一道裂痕,显然没想到大庭广众有“人”胆敢偷袭自己,紧跟着些许惊慌被镇定取代,徒手抓住火儿圆溜溜的身子,拎小鸡似的提拎起来,声音轻曼婉转,自有少女的软糯清脆,“这是……服务精灵?”
紫棂走到泫贞面前,尴尬一笑:“对不住,新买的精灵不听话,惊扰姑娘了。”伸手把火儿抱了回来,顺便赏给它一记板栗敲,“坏家伙,怎么可以随便往别人身上跳,下次再这样我就不给你吃好吃的了。”
却不知为何,从购买到现在对她言听计从的火儿根本不理她,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泫贞腰间,四爪向前屈伸着,好像仍然想过去,她费了大力气才把它禁锢住。
泫贞看着这一幕,察觉出一丝古怪,但没有阻止紫棂要回火儿的动作,只轻柔地说道:“既然是新买的,姑娘且带回去好生教导,切莫再吓到旁人。”
紫棂微微一笑,这位小公主似乎性情不错,不像墨般若、勿冰之流,仗着世家小姐身份任性跋扈,“放心,再不会有下次。”
“泫贞妹妹就是这般好心肠,我看呐,对这些下等的贱民勿用宽宏大量!”泫贞身边,一个十七八岁长相与泫贞三分相似的女子冷哼道,“妹妹难道没瞧见,那只精灵一直对着你的腰间张牙舞爪,想跳过来,而你的腰间最值钱的便是月玲剑——”
紫棂双目一凝,没有错过女子说起月玲剑时,眉宇间隐忍的嫉妒。
泫贞柳眉蹙起,语气依旧是温柔的,回头说道:“颖堂姐到底想说什么?”
泫颖上前一步,毫不掩饰的厌恶眼神在紫棂右脸打转,指着她道:“妹妹不明白么?这个狡猾奸诈的丑女实际上利用那蠢头蠢脑的精灵想偷你的宝剑呢!要我说,应该报官把她抓起来,严厉惩罚,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出来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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