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法治的进步!(2/2)
我宣布,判决如下!”“责令被告单位龙康县人民zhèng fǔ在本判决生效后,依照合同款项履行义务。”
“因被告单位违约,给原告方承山市海诚集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被告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赔偿。”
“本案受理费由被告单位龙康县人民zhèng fǔ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陆北省承山市中级人民fǎ yuàn提起上诉…”
“退庭!”
审判长的法槌重重的敲击而下,为今天李满军“导演”而出的这场闹剧画下了最终的句号。同样的,也算是完成了对古青高科的承诺之一。
可今天这场“事故”,只是导演一个人的责任么?策划整起事情的那名“编剧”,又应该承担着什么更重要的法律责任?
就在县fǎ yuàn宣判结束以后,一个更加bào zhà的消息忽然如同一阵旋风,在整个龙康县政坛中刮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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