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2/2)
费了,看得出你还有多余的精力”德华突然来了一句。“不了,现在迷水鸟,晚上再去看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到时候看看还有什么肌肉组织没有锻炼到的,早上水鸟运动,中午再稍微补几组运动。等身体适应了,再看看党费和杂费,怎么交,怎么平衡下来,嘿嘿”汤米奸诈的笑了。
“这才是好男人,工作,红旗,彩旗都能安排好,游刃有余,还能有自己的爱好与习惯。我为你点赞,汤米”镇宇这个三观不正的说法。
三人边说话边收拾,然后目标渔港,镇宇上了汤米的货车,因为车头空间更大一些,播放了自己刻录的碟片,平沢進唱的《剑风传奇》的op,超燃的一首《ベルセルク~フォーセス》。
“久违的感动,这才是真正的动漫,这才是真的rb音乐,真正属于男人的rb动漫音乐类型,超强的音乐人,平沢進真的太**了!大爱”汤米语无伦次的赞扬。
“行了行了,这人真的很厉害就是了,不需要论述。但是《剑风传奇》的tv版真的不怎么行,河蟹了太多血腥内容,要知道男主角是最惨烈的,而连载28年间,这个动漫世界的时空也是极其残酷惨烈的,男主角格斯对生命的热情比谁都要高涨,无论经历何种惨状、处于何种绝境,他都不会陷入绝望。
用简单几句话概括就是,本来孑然一身的男主好不容易进了个佣兵团,练了一身本领,和团长成了好基友,把佣兵团视为自己的家,还和一个妹子好上了。
结果呢?
自己被基友团长背叛了,妹子被基友日了,家被基友毁了,还都是当着自己的面!
完事后自己不仅变回了孤身一人,瞎了一只眼,折了一只手,天天还被怪物追杀,而且仇人居然成了神!
我就想问问,还有比这货更惨的吗?
就像在剧场版的最后。
格斯被最信任的基友背叛,自己落得悲惨的下场,而且那个烙印会让他余生都睡不成一个安稳觉,他甚至也知道对手已经变得有如神明一般强大。
对此,他只是说:总之,这也是一种战斗,和平常的那些战斗没什么两样。
可想而知,他炙热的生命之火仿佛永远不会熄灭。好基友团长兼仇人格里菲斯之所以欣赏他,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在最开始招募格斯的时候,格里菲斯就看穿了他的战斗方式、也看穿了他的灵魂:你战斗方式更像是拿自己的生命进行试探,你故意将自己至于死亡危机中,然后死里逃生。
而这一点,好基友做不到的,他无法像格斯一样仅仅是为了活着就能散发出无穷的生命力。好基友依靠什么活下去,他选择梦想。
从小就梦想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为了梦想,他招募佣兵成立了鹰之团,为了梦想,他在战场上拼杀,获取战功。为了梦想,他不择手段,甚至为筹集军费而去卖屁股(这一段没在剧场版里拍出来)漫画有,一个光头落腮胡子大叔站在好基友后面。
太多了,我不说了,作者玩的是圣经各种原型,但故事内容与原型是颠倒的。因为作者觉得神魔一提,推动社会进步丰功伟业的,上神坛的豪杰,伟人,英雄并不一定是神,也可能是恶魔。
哈哈,这动漫我看书,看tv,甚至看剧场版看了很多次,仅次于我大爱的《魔刹》”镇宇说了不少关于《剑风传奇》的内容。
“你厉害,到了到了,卸货,有空我也煲这个剧,听起来很燃,很基情!”汤米被引起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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