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玛丽·里德(抓虫)(1/2)
我很幸运。
或者应该说重生成玛丽的我,非常幸运。
当我重生在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六岁大的女孩身上,我的便宜母亲为了骗取爷爷奶奶的抚养费,将我打扮成男孩子。
在这个女孩长大只有嫁人这一条路的年代,打扮成男孩子的我有机会上学读书,可以在外头打零工赚钱,即使只能念念便宜的军校,那也是天大的幸运。
在这时代,就算不喜欢争取什么,为了不像街转角被卖到妓院的茉莉,最后被一卷破麻布棉被卷回来,死得不明不白,我得努力隐瞒身份,然后不顾一切地向上爬。
为了自由。
我不喜欢战争,但我在军校里学会的如何战斗。
我普通地参与战争,普通地和战友相爱,普通地退伍,最后普通地定居在荷兰,开了一个小酒馆。
开一家小酒馆说容易也不容易,处理供货,和周遭的地痞帮派打好交道,寻找会做下酒菜的厨师。
下厨原先应该是老板娘的工作,还好老公兼酒馆老板不在意这个,愿意多出几个铜币——用他的话说,拯救他的胃。
结婚之后,成为玛丽·里德的我,本该会变成腰大膀圆符合酒馆老板娘形象的大胖妞,生两三个小萝卜头,平淡的过完这一生。
然而这一切都毁了。
玛丽·里德送走了念祭文的牧师,她刚刚眼睁睁地看着丈夫下葬。她穿着一席便宜的黑色长裙,头罩着黑纱,便宜的黑手套质料很差,玛丽觉得手都刮红过敏了。但糟糕的丧服不是她心情差的原因,他们婚后才新开了酒馆,手头很紧,这导致她给亲爱的里德先生选的墓地,位置和棺木的品质都不怎么样。
玛丽上了马车准备离开,鹿皮皮靴鞋面沾满湿搭搭的泥巴,她心情坏得要命。
赶车的车伕问:“里德夫人,您打算去哪儿?”
“还能去哪,回家,送我回酒馆!”玛丽·里德和他的丈夫盖了两层酒馆,酒馆二楼除了一些客房,还有他们的家。“雨天!这天气烂透了!”
马伕掀起帘子,特意安慰她说:“连天空都在哀悼里德先生的离开。”
少胡说八道了,如果是里德,他才不希望在走的时候,所有人都顾着哭给他看。
所以玛丽勉强自己笑,笑容有些僵硬,可以说皮笑肉不笑,赶车的人被她吓了一跳,匆忙回过头,一抽马鞭,驾着车走。
马车哒哒哒,哒哒哒地走。
雨声则哗啦啦地响,像天上下瀑布似的暴雨让马车把原本三十分钟的路程,硬是走了快一小时才抵达。
马伕看到酒馆,惊叫说:“里德夫人?”
“怎么了?”
门被两板斧给砸开了,玛丽抱着裙摆匆匆下车,进店里看状况。
她闻到火烧火燎的气味,亏得今日大雨,雨还冲进酒吧一楼,除了一张被劈碎当火种的桌子,什么也没烧起来。
马伕愤愤地说:“一定是那群坏家伙干的。”
马伕也住在镇子里,他一看就知道这是那些地痞流氓的手笔。
玛丽·里德也不傻,她知道亲爱的里德先生死了,没有男人做顶梁柱的寡妇,受到这种对待在这个时代理所应当。
那群明明已经收过保护费的地痞流氓又来找她麻烦,烧了寡妇的家,那寡妇还能怎么样?其中还有个叫彼得的色鬼,亲爱的里德先生和她抱怨过好几次,彼得的目光不正,每次看她都没个正经。
玛丽·里德不懂自己明明不符合这时代,她身上没有柔弱之美,反而是从战场上练出来的杀气和坚强的体魄。这样的她竟然还能吸引男人的目光,有一个眼瞎的里德先生已经很了不起了。谁知道那该死的彼得为什么会看上她?
马伕说:“里德夫人,您还是把酒吧给变卖了,快些走吧。这个镇子对寡妇不好。”
这个世道,哪里对女人好了?
玛丽·里德冷笑。
但她还是决定接受马伕的意见,把酒吧卖给顺眼的人,到其他地方去,离人渣远些,眼不见为净。
“今天太晚了,不好意思麻烦你等那么久。”玛丽把车资算给马伕。
马伕千谢万谢离开了。
等马伕走远,玛丽在酒馆里呆坐着大半天,等夜色擦黑,她才拖着疲惫的脚步上楼去收拾东西。
先收起钉在客厅画框里的荣誉军章,算一算数量,属于玛丽的还比亲爱的里德先生要多,以前里德先生嘴里说不在意,其实心里在意的不得了。收完客厅,衣柜里有她的军服、里德先生的军服,好几套属于她和他的男装。
只有三件裙子,一件天蓝色的棉裙,一件红色的棉裙,还有一件简单的白色结婚礼服。
天蓝色和红色的裙子都是里德先生挑的,款式有些土气,但他说样式很适合酒馆的老板娘。
乱说,酒馆老板娘主打风情万种,不是土气我有。
现在她还有一件黑色的丧服裙。
玛丽·里德毫无犹豫,把裙子折好收进行李箱,又挑了三套以前惯穿的男装放进行李箱,最后换上退伍后再也没穿过的军服。
笔挺的军服和军帽上身,玛丽·里德从漂亮的丧偶寡妇,变身为能迷倒万千少女,略为阴柔的帅气军官。她脱掉柔软的鹿皮皮靴,改套上硬邦邦的军靴,感受脚上沈甸甸的重量,把佩剑挂在腰上。
靠着星点大的油灯,房间里模糊的穿衣镜映出她的模样。
眼眶红了一圈,玛丽显然还在为亲爱的里德先生难过。柔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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