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1)
一千年前。
花溪一脸无语地表情,说:“不是吧大哥?你让我来收拾它?”
洛情从小在皇宫里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根本不知从何下手,他争辩道:“自、自然是你来,总不能我一个人干活吧?我都已经把野兔捕过来了!”
花溪看着那圆滚滚肥乎乎的兔子,眨了一下大眼睛,盯着他俩望。花溪又看了看洛情,一针见血地说:“你不会是不敢吧?”
“笑话!我堂堂男子汉,会怕这么一个小兔子?!”洛情不屑道。
“哦。”花溪将兔子抱起来塞到他怀里,不容拒绝地说:“男子汉,最勇敢,小兔子,你来杀。”
片刻,洛情低头看着自己怀里的白团子,和花溪商量道:“你看它白白胖胖的多可爱,要不我们养着玩吧!”
于是花溪活了一千多年来,第一回连续吃了七天的素。到第八天,她终于受不了了,去外面抓了一只野山鸡,给它烤了。据说是不忍杀生天天吃斋就差没念佛的洛情,那一顿烤山鸡,吃的比她都多。
吃饱喝足后,两人惬意地躺在屋后小山坡的草地上。花溪咂咂嘴,满足道:“这才是生活啊!无肉不欢!”洛情看着远方,呐呐道:“要是能这么自由自在一辈子就好了!”
花溪是几天前掉到这个异境里来的,她原想只是假装离家出走好气气歌乐。不知道哥哥中了什么邪,那白狐狸精明明身边都有男人了,哥哥还对她念念不忘!可她明明是在一处瀑布下打坐,一阵地动山摇之后,就掉入到这个异境了,被早些日子掉到这里来的人类皇子洛情发现,带回了一个干净的木屋里。
就这样,花溪和洛情在这山清水秀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里,搭伙过起了日子。
一天下午,洛情正赤着脚在河水里捕鱼,好不容易终于叉到一条,他得意地招呼着不远处的花溪,说:“溪儿你快看,这鱼大不大?”
花溪却置若未闻,死死地盯着脑袋顶的那片天空。
“溪儿?”洛情喊道。
轰地一声,天空破了个口子,裂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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