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为何?(1/2)
那张本来满是悲痛的脸上久久只任凭泪水落下,可是泪水很快便干在脸上,那双本盈着泪水的眸子突然闪过一丝凌厉的恨意。
陆清婉听说,陆家在北疆朝堂的所有官员,降职的降职,贬谪到北疆边境的也不在少数。陆家这棵大树,没有了思齐的庇护,从根基上已经腐蚀殆尽,叶子也凋零入土,只留下空空一个巨大的躯干,等到合适的时机,思齐只会让它轰然倒塌,榨取它的最后一滴汁液。
修剪整齐的指甲用凤仙花做成艳丽的红色,衬得一双白皙如玉的手如削葱般修长无暇。可是眼下长长的指甲嵌入肉中,再用点力气仿佛就要嵌到骨髓里,那双手的主人仿佛感觉不到疼痛,只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记住这份疼痛。
陆清婉听到的消息中,思齐新拉上位了一位大人,乃是秦昭珉的亲兄长,转眼之间便成为北疆朝堂上的栋梁之臣,深得思齐的赏识。在朝堂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听说是个厉害的角色,秦家这一代,有出息得很。
陆清婉想到秦昭珉自从自己陷害了沈枫以后,便再也没来过自己这,仿佛来这看自己这个姐姐一趟,便会折了那贱人半条命一般。
死盯着一处的陆清婉,眼神越发狠厉,从骨髓里生出来无数怨毒的恨意,如瘴气一般很快蔓延了陆清婉全身。
原来,自己这么多年凭借真心养出来的,竟然是只忘恩负义的狗,狗养肥了,便反过头来咬了主人一口。
她自问于那贱人并无半分愧意,也是真心将她当做妹妹疼爱,可是这样的妹妹却一心想让她这个姐姐死。
陆清婉在床上坐了一夜,到了第二天仿佛还回不过神来。
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那些毒到骨子里的心思,强打起精神来撑起虚弱的身子,吩咐随侍的宫人梳妆打扮。
只见镜子里那个本来稍有些清秀的女子,此刻艳丽得像是园中的罂粟。眉尾上挑,用极细的笔勾到离发际只余一寸,显得长眉入鬓,美艳妖娆。用最艳丽的胭脂略施于眼角,微微上提,为一双清丽的眼睛添了几分魅惑与迷蒙。将粉施得略比平日里厚重一些却又不失分寸,衬得皮肤娇柔可破,却又不因粉饰过重而显得有些鬼气。娇嫩的嘴唇上布满朱红,平日里较薄的嘴唇显得丰满了许多,唇珠本来并不明显,如此重的唇色却显得嘴唇微张,唇珠嵌于如玉瓷的贝齿上方。
身着桃红色的外衣束出腰身,用一根带子缚住,在最纤细之处打了一个精巧的结。虽然是稍显清新幼气的桃红色,可是上方刺绣精巧绝伦,袖口处是一整朵一整朵的石蒜。
石蒜,乃是陈国的俗名。在北疆,它还有另一种叫法,曼珠沙华。在悠悠长长的黄泉路上,它还有更忧伤美丽的一种说法,彼岸花,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
陆清婉此身衣物陪着她此时的妆容,倒也真是换了个模样。出门时许是站在风口立了会,觉得早晨还有些凉,便又让随侍拿了件狐裘的披风。那披风上的狐狸毛,纯
白无暇,乃是上好的皮料,是昔日思齐赏赐之物。刚到手时,陆清婉爱惜得不得了,恨不得日日捧着此物。
如此一番打扮,虽然还能瞧出往日小家碧玉的影子,可此刻却是说不出的妖媚。就连白如雪色的皮毛,竟也成了艳色对比的陪衬。
陆清婉谁也没叫,独自踏出了居所。
一步一步,走得十分沉重,腿上的重量似有千斤,可是却还是义无反顾,仿佛走出了这个门,便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带着一身的瑰丽与无边的艳色,带着深藏的隐忍与切齿的恨意,走出了居所。
这一天,是陆清婉娇纵蛮横的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天。她从未像今天这样,美得惊心动魄,或许许许多多的人都并不相信,昔日的陆清婉,竟然能美成这样!
是啊,她并不是昨日的陆清婉,也不是明日的陆清婉,她就是今日的陆清婉,此时此刻的陆清婉。所以,她才是最美的陆清婉。
一个女人有可能一生中都找不到自己最美的样子,可是,她们也许不知道,每一个女人都有最美的时候,这种时候并不多见,可是任何人看到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刻,都会被她所吸引,因为那种美丽,已足够令世间所有的男人动容。也许是婚嫁时娇羞动情的那一刹突然低下的颈子,也许是为人母时流露的那份铺天盖地的喜悦与满足,也许是看着自己的儿女长大成人功成名就的欣然。
无关风月,无关年岁,有可能是她青葱年华时所流露,也有可能是她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时所含的热泪。
而对于陆清婉来说,她最美的时候,她已找到了。
她走得极慢,但步子却极稳。
本来刚刚小产过的女人,走路应该是走不太稳的,步子怎么着虚浮些才是合情理的。可是陆清婉做这样一身装扮,先是将周身的孱弱掩饰得丝毫不剩,走路的姿态又像是将身体的全部力量都灌注到一双腿上,她并不想让别人看出她步子与平日里的不同。
她依然是那个嚣张跋扈,在北疆的王宫中权势最盛的女人,她是离那个位置最近的一个女人,也是自认为最有资格陪伴在思齐身侧的那个女人。她骄傲,不容别人有丝毫践踏,她嚣张,只是想更厉害地留在他身边。
人人都说她是为了巩固家族的地位,甘愿当做一颗棋子,被献进这深不见底的宫中。她没了自由,没了女儿家所有的小心思,一心为陆家为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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