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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平民律师 () >> 第三十一章 突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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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突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1/2)

“心若在,梦就在,……”关恒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喂,你好。”关恒接通电话。

“恒哥,我宋军啊。”电话里传来宋军的声音,听得出来,宋军好想很着急的样子。

“怎么了,军子,不要急,慢慢说。”关恒安慰道。

“恒哥,你在哪儿呢?”宋军一点都没有慢慢说的想法。

“我在律所呢,……”

“我去找你,特急。”宋军打断了关恒的话,急吼吼的说了一句,然后挂断了电话。

关恒无语的摇摇头,看看时间,今天没其他事,那就等等吧。

——————

时间很快,宋军就冲了进来。

“出什么事了,小军,这么着急。”欧阳咏荷一边说,一边给宋军递过去一杯水,“喝口水,喘口气,有什么事慢慢说。”

“谢谢嫂子。”

欧阳咏荷笑笑没再说话,而是去了财务室,把空间留给了关恒他们两人。

“恒哥,出事了,你得帮帮老偏。”喝过水,平息下来的的宋军说道。

“慢慢说。”

“事情是这样的……”

随着宋军的话,关恒了解了事情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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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宋军约外号叫老偏的张庆、吴学敏、李庆一起去玩,四人先在一个烧烤摊儿吃了烧烤,并喝了两斤白酒。吃完后,四人又相约去k歌,于是去了新天地ktv唱歌。

在新天地ktv,四人又喝了12瓶啤酒。后面的事情发生的有点突然,当时为了该谁唱歌的问题,张庆和李庆发生了争吵,随后四人相互推搡、踢打。

眼看没有办法继续唱下去了,四个先后离开新天地ktv,此时的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多钟。

在外面等车时,张庆与李庆再次发生冲突,张庆上前顺手打了一下李庆的胸口,使李庆当场来了个四脚朝天,头部也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张庆见李庆摔倒,连忙上前问李庆有事儿没事儿。李庆说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张庆见状,就先行离开了,吴学敏、宋军一起送李庆回住的地方,

回到住处后,李庆开始呕吐、头痛,吴学敏和宋军认为是醉酒导致的,也没有在意。

昨天中午,李庆被发现在其住处死亡。房东发现后,以为是酒精中毒,就报了警。在派出所找张庆、宋军和吴学敏了解情况时,张庆主动说出了和李庆打架的事。

当天晚上,张庆就被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给拘留了。

听完事情经过的关恒也很是无语,喝个酒、唱个歌也能弄出人命,真是没得说了。

“这事儿,需要让张庆的家人来办理委托手续才行。”关恒也想帮张庆,但必须要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后,才能介入这起刑事案件。

“可张庆家不是这儿啊,他的家人都是老家呢。”宋军为难的说道。

“那就先让单位出面吧,他不也咱们华天农药公司的职工吗?明天我和你一去公司,先由公司出面委托,然后我再去看守所让张庆确认。如果单位不出面,就只能等他的家人来了才行。”关恒也没有其他办法了,“这事儿,也急不来,昨天才刑事拘留,还在侦查阶段。离上法院还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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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关恒和宋军一起到了商都市华天农药公司,向公司办公室的人员说明情况后,公司到是很快办理好了委托手续。

下面的工作,关恒需要先去办案的派出所,办理会见手续,然后再去看守所由张庆确认是否委托关恒做为其辩护律师。

律师在侦察阶段能做的工作不多,主要是以了解案情为主,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给犯罪嫌疑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等等。

从办案人员处得知,张庆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个罪名的正式名称叫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加重情节。但我们经常会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和没有致人死亡的一般故意伤害罪进行区分。

如果了解这个罪名的人都会知道,多了“致人死亡”这四个字,其刑期会高很多。没有“致人死亡”这四个字,十年是最重的;如果有了“致人死亡”这四个字,起点刑期就是十年,然后再根据情节、手段等,最高可能会判死刑。

手续办的很快,下午,关恒就可以去看守所会张庆,并进行委托确认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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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看守所,需要过几道关:第一关是大门,律师持执业证就能进;第二关是会见区,先登记上交手机,然后再把出入证交给武警,才能进入会见区;第三关是监区,里面是进不去的,只能把会见的手续交到律师会见窗口,窗口会给律师一个房屋号,律师去相应的会见室等就行了。

会见过程并不是很麻烦,首先是让张庆确定是否委托关恒做为其辩护人,如果同意,则关恒就可以继续履行辩护人职责了;如果张庆不同意,则关恒必须离开看守所,终止由华天农药公司代为办理的委托关系。

在确认后,关恒又向张庆详细了解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张庆问他这种情况会判多少年时,关恒考虑了一下告诉张庆,如果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至少十年。

其他的关恒并没有多说什么,刑事辩护对于律师来说,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对犯罪嫌疑人说多了,造成犯罪嫌疑人翻供,律师是有很大可能被连累的。

这种刑事辩护业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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