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残次产品——行动(1/2)
民生大学同意华民瓷器厂自行处理这批残次品的授权文件已经到了。
经过王盟的争取,王华同意这批瓷器由王盟负责处理。
很快,王盟就来到了王华的办公室。
“找到买家了?”
王华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王盟问道。
“有家公司想购买这批瓷器。”
“他们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听他们负责人说,这批瓷器的设计很不错。虽然有学校的logo,但看上去更显得有文化气息。”
“你给他们说尺寸的事吗?”
“说了,他们说没关系,反正是当赠品用的。”
“那行,你继续跟进,合同方面的事情,就找郑律师,我和他说过了。”
“好的,叔,你放心吧。”
王盟很是高兴,自己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了。
王华知道有人愿意购买这一批小了一号的瓷器,当然也是很高兴的,那意味着自己不仅没有赔钱,还能小赚一笔。
可王华不会想到,这个所谓的购买人是另有隐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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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我叔已经同意交给我全权负责了。”王盟一得到王华同意,立即联系郑秋力,以便推进后面的工作。
“我已经通过朋友,找了商都市万华商贸公司,由他们出面和厂子里签一份协议。协议我已经拟好的,一会儿我发你邮箱,如果没什么问题,就准备和对方签了。”郑秋力告诉王盟道。
“为什么找商都的公司?不能在本地找一家吗?”王盟问。
“三个原因:一是本地的肯定不行,一定要找外地的。二是这家公司是我朋友开的,不会出事。三是这批瓷器因为有民生大学的logo,所以理论上在商都更好处理,也更容易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郑秋力解释道。
“那行吧。”王盟对于找什么地方的公司,到没有什么意见,他也就是这么一问而已。
时间不长,郑秋力将合同的电子版发给了王盟。
王盟虽然不是很熟悉法律的规定,但他对合同还是比较熟悉的。
没有吃过猪内,还没有见过猪跑啊。
不管怎么说,在办公室这么长时间,经手的合同还是不少的。
如果让他起草一份合同,他一定起草不了。如果只是看看,他还是能够看出是不是有问题的。
合同中,瓷器的详细描述和这批瓷器的实际情况一模一样,这就避免了对方万一玩真的,不至于让自己这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瓷器交付,让王盟有些意外,同时也让他对郑秋力更加的放心和信任了。
合同中约定,瓷器自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之日视为卖方也就是华民瓷器厂完成交付。
这个约定和很多合同是不一样的,现在是买方市场,买家都会要求送货上门,验收合格后才算完成交付。
交付在合同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为,交付日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
按照《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很显然,郑律师在起草合同时,做了对瓷器厂最有利的约定。
郑秋力同时发过了还有一份运输合同,不过这个是格式合同,是物流公司提供的。
郑秋力做了一些修改,是关于损失赔偿的。
如果按照物流公司的合同,如果运输途中发生损失,物流公司只赔偿物流费用。这一点郑秋力给改成了赔偿全部损失。
不过,话说回来,这两份合同在王盟看来,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因为,这些合同都是为了完成计划而存在的,除了运输合同外,并不会真实的履行。即使是运输合同,也是计划中重要的一环。
如果没有这些合同,后面的计划也就无法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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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对方那边会不会有问题?”王盟打电话问郑秋力。
“放心吧,我都已经和他们说好了。”郑秋力说,“再说了,从合同上看,如果他们想弄假成真,对于咱们也没有任何损失不是。”
“那就好,后面还得你多操心才行。”王盟连忙说道。
郑秋力挂掉王盟的电话,嘴角抽动了一下,如果让人看到了,一定会让人有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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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物流公司是一家成立超过十年的物流公司,而且有一支属于自己的运输车队。
康达物流公司的老总姓侯,和郑秋力早就认识,郑秋力在做律师时,曾经帮助他们公司打赢过几次官司。
郑秋力找到老侯,经过一番计价还价后,双方达到了一致。老侯同意按郑秋力的计划执行。
今天郑秋力过来,是拿着合同来的,需要康达物流公司和华民瓷器厂签订书面的运输合同。
“老郑啊,这合同可是有些苛刻啊。”老侯看过合同,用手甩了甩,说道。
“要不然华民瓷器厂也不会签啊。”
“那行,我相信你。”老侯说。
随后,老侯很痛快的就把合同给签了。
“老侯啊,保险别忘了买。”郑秋力在准备离开时向老侯交待道。
“放心吧,什么都可以忘,这保险绝对不敢忘的。”老侯回应。
“派最好的司机。”
“嗯。”
两人心照不宣的微笑了一下,郑秋力才告辞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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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郑秋力,老侯把运输队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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