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1/2)
到了城门口,晨悦让李大哥回去了,自己还是像上次那样排队等候,然后亮出自己的身份文碟进了城。
进城后,晨悦就直接去往京城县衙,想着趁热打铁,干脆一鼓作气的把地契的事办完,然后自己好联系人帮忙盖房和找材料的事。这段时间晨悦老是往县衙跑,估计守门的人都认识她了吧,晨悦默默地在心里吐槽。
走着走着,晨悦却突然停了下来。为什么呢?因为晨悦突然想起了还要去景王府给那位世子爷治病,到底是先去衙门呢还是先去王府!最后还是私心占了上风,她决定先去衙门办完自己的事再说,然后便毫不犹豫地继续走向衙门。
到了衙门后,果然衙门守门的人除了新来的外都认识晨悦了,一边让她进去,一边又有人快速的去通知他们的大人。
此时县太爷正在书房处理下属送来的公务,忽然听到门外下人敲门来报“叩叩叩,大人!有事禀告!”
“进来吧!”书房里传来县太爷的声音。
“大人,帮夫人接生过的陈姑娘来了!”下人禀报道。
县令大人一听就觉得晨悦来县衙肯定有事要找自己或者找衙门里其他人办,这段时间晨悦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于是他说道:“她来衙门有说什么事吗?”
“小的没听说”
县令大人又说:“那你去传她来我这里,去吧!”
“是,大人”然后刚刚来通报的下人,现在小跑着去找晨悦了。
刚刚去禀告的人名叫快脚,因为跑腿的速度快而得名。找了一会儿后,快脚发现晨悦竟然去找县丞了,便过来找晨悦,说道:“陈姑娘,我们大人找您过去一趟”。
本来晨悦这次不想麻烦县令大人亲自给自己办这类小事的,之前麻烦人家那是不得以,是私下里秘密进行的,可这次正儿八经的买地是光明正大的,不需要藏着掖着,便不想打扰县太爷,觉得每次不管大事小情的都让人家大人亲自帮自己办,晨悦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要是大家都一有事就找县太爷的话,那衙门其他人不就成了只吃干饭不办事的米虫了么!
不过既然人家主动让自己过去,自己也就不矫情了,让县太爷帮自己办得了,县令算得上是衙门的一把手了,就不需要自己来回奔波了挺好。犹记得以前母亲办房产时,那些个手续可是相当繁琐的,你要是想快就得上下打点,不然就老老实实地按照程序来。
于是晨悦跟在快脚的后面,两人一起去了县太爷的办公书房。
“叩叩叩,大人,陈姑娘带到了!”快脚把人带到后,敲门禀告道。
听到敲门声后,县令知道快脚把人带到了,便说道:“进来吧!”
快脚把晨悦领进去后,就作故退了出来。
“陈姑娘,不知今日到访,所为何事?”县令大人放下手中的公务,率先问道。
“回大人,小女子今日前来是为了买地建房的事!”晨悦回答道。
“哦,你要建房?”县令反问到。
“是的大人,实不相瞒,我现在还住的是客栈呢,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晨悦如是说道。
“哦这样啊!那你把契纸拿给我看看,我帮你办了”县令大人说道。
“那真是谢谢大人了,您真是为国为民的好官!”晨悦拍马屁的同时拿出了买地的契纸,并双手递给县太爷。
县令大人接过契纸后看了看,见上面有买主和买主的用途,有买卖的土地的面积,有替朝廷官府代卖土地人,还有证人一个,县令点点头,基本还是可以,不过证人的话最好是两个为好,还要有个纳税官的名字,一共算下来,契纸上得有五人才够标准,缺少纳税官和一个证人,但是不要紧,纳税官应由衙门出,至于还差一个证人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有至少一个证人就算生效,多一个证人只是为防买卖双方反悔。
这里县令大人作为本地的父母官一把手,自然可以顶替纳税官,看好契纸后,县令大人用朱砂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盖上朝廷官府专用公章。
地契手续办好后,然后县令大人问晨悦要不要顺便把房契也一起办了。
晨悦想到:县令大人这是要开后门!她的房子还没修呢!
于是晨悦有些不放心地说道:“可是我的房子还没有开始修,这样也可以办吗?会不会给您添麻烦?”
“这个你不用担心,本官自有分寸”县令大人说完神秘一笑。
“先说说你准备修多大面积的吧,总不会你一个人的房子就要用完一亩地吧,其次就是要修的楼层有多高有几层了!”县令提及到关于房屋的将要占地面积和总体面积。
“啊,这个啊,我还没想好,容易想想好吧!”晨悦说道,然后就开始在脑子里想象了。
“嗯,你慢慢想吧,不着急!”县令大人说完,见晨悦陷入冥想状态了,也不打扰,索性又批起了公文。
晨悦想到一亩地为十分,一分约为66。7平方米,按照一百平方米能修个不大不小的三室一大厅(包括饭厅),和一厨一卫,她如果想稍稍宽敞点的话,差不多就要占地一分到两分之间,然后晨悦觉得一分半还不如凑个整数,就修个占地两分的面积得了,这样的面积对于一户人家三四口人来说还是不小了。
想到这里,晨悦觉得占地面积想好了,还有楼层,以这个时代的规划和技术,她觉得修两层楼房比较好,视野开阔,以后她可以住楼上,避免地气使身体受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