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学音乐(1/2)
学生打架斗殴来的快,去的也快。因为正是午时,学校老师还没赶到,这一起事件就因为林明的那一拳而宣告终结。刘正浩被送去了医务室,据说鼻梁骨好像裂开,少不得受几个星期苦头。
与八金刚当年在学校的抽屉里放着铁棍砍刀,动则拿砍刀砍人的画面比起来,这真的只是个小场面。打完之后,大家都跟没事人一样继续排队打饭,过了几分钟,有教务处的老师姗姗来迟,问了几个学生,那些学生怕惹事上身,纷纷摇头说不知道情况。那个年代的混子学生都特别好面子,就跟街上的混混打架斗殴,哪怕打不过也不会报警是一个道理。刘正浩不敢告诉老师,这事儿也就过去。至于下次他会不会把这个面子找回来,那是以后的事情。
下午放学,林明一路小跑向着平安街的方向去。四中的放学时间比一中慢了二十分钟,所以以前经常是安然坐公交汽车坐到平安街路口站等他,但再世为人,懂得珍惜的林明自然不再会让安然久等。
走到平安街口,安然还没来。正巧一辆201公交车悠悠驶过,停在了车站。后门打开,穿着上蓝下白的一中短袖校服的安然走了下来。
那个年代大多数高中生校服都大同小异,由蓝色和白色两种基调构成。一中校服从领口到袖子都是的校徽。胸部以下则是白色,看着纹路很普通。但穿在安然身上,却很是清爽干利。
林明走过去很自然地牵住了安然的手,安然绯红着脸想挣脱,却如昨天那样只是稍稍挣扎了一下。公交车站人来人往,很多人看着,面子很薄的安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明却一点也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既然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拥有安然的机会,就跟之前说的,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安然,喜欢唱歌吗?”
林明想到安然从前很喜欢唱歌,声音好听得像一只百灵鸟。若不是那次变故,以安然的外形条件和嗓音,若是混迹于娱乐圈,肯定是一个偶像派加实力派的明星。
“喜欢啊。你想让我唱歌给你听?”安然的短发剪得很日系,她很喜欢歪着头看人,那模样美得令人窒息。
“想啊。”
“那我唱一首?”
“不要。”
“为啥?不是让我唱歌给你听吗?”
“我想让你唱我为你写的歌。”
“你写了歌?”
林明点点头,很是厚颜无耻地把抄袭当了原唱。
“唱几句听听。”
林明就唱了几句。
安然很惊喜地看着林明。
“好听吗?”
“好听。”
林明笑着道:“以后啊,我不仅要天天唱歌给你听,你天天唱歌给我听。还要让范磊啊,刘赫啊他们也每人唱歌给咱们听。”
“扑哧。”安然一下子笑了:“你有那么多歌写给他们吗?”
“有啊,多的是呢。你未来老公脑子里的灵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林明看向远方的天空,晚霞很美很美,只有多看看着晚霞,才能让人觉得美好的东西,需要人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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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这次很机智地带了两本书回去,偷偷看了眼老妈后开门的脸色,他就知道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哄老妈的套路其实都不需要有什么变化。
林常青今天下乡公干,林明见老爸不在家,趁着吃饭的时候跟老妈说道:“老妈,我想学音乐。”
“学音乐?你想当明星?”
老妈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剧,一边啃着苹果在沙发上葛优躺。老爸不在家的时候,方兰一般会提前三四点吃饭或者干脆不吃饭,因为不吃饭晚饭减肥。等林明回来,或是给他下碗面条,或是炒两个林明喜欢吃的菜让他一个人吃。
“当然,你儿子有音乐天赋的。”
林明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他的嗓子跟鬼哭狼嚎似的,唱起歌来估计比周董早些年那含糊不清的唱功比都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候高音还会破音,说他有音乐天赋,那就纯粹是瞎扯淡了。
“哦?唱一个听听。”老妈来了兴趣,常年追电视剧的老妈,最喜欢看明星,要是自家儿子当上了明星,肯定让她在院子里的三姑六婆中倍有面子。
见老妈感兴趣,林明趁热打铁随口哼了几句后世会爆红的一首歌的**部分,唱完后还恬不知耻地加一句:“这是我自己写的。”
听到是自己儿子写的歌,老妈的笑脸快笑成了一朵菊花,如捣蒜一样频频点头夸赞道:“好听,唱的好。有天赋那就学音乐,我准了。”其实她哪听得出来唱不唱得好,只是觉得歌曲朗朗上口,貌似写得还不错,自然很是满意。
跟老爸深得官场厚黑学不同,老妈这个人最爱面子,当年林明没考上二本学校,老妈觉得在院子里抬不起头,搬出院子后都很少回来,深怕三姑六婆们问起孩子在那读书的事情。毕业后林明找关系进了电视台,结果没多久他就自己辞职在家当了两年啃老族,可别人问起来,老妈还是会说自己孩子在电视台上班。要是按照正常人生规划,普普通通考个大学,然后上班,肯定是不如老妈这爱面子的性子意的。但要是去当万人瞩目的大明星,老妈自然是千肯万肯。
都是一个院子,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不希望在自家院子里四邻八里夸老妈一句教育得当,培育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出来?不仅儿子有了出息不说,走在街上都觉得面上有光。
“这个学音乐要钱。”林明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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