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疑案(1/2)
站在楼顶,看着下面闪烁的警灯和被蓝色裹尸袋盖住的尸体,梁琛的眉头越皱越紧。
闪光灯打断了他的四路,蹲在旁边的年轻警员给正在给放在楼顶边缘的鞋子拍照,黄色的数字标和直角尺被移来移去,刮着地面,发出了沙沙的声音。
那双鞋子放得很整齐,看起来十分平静、安详。
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传统,在跳楼自杀前要放好自己的鞋子,有的地方还要叠好袜子,可梁琛打心底觉得这不是个自杀案,他站在楼顶边缘,目测着尸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跳下去、倒下去、被推下去、被扔下去,尸体所在的位置是不同的,由于影响这个位置的因素有很多,因此这个位置关系不能当证据,除非真的太离谱,但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刑侦警察来说,那是个很重要的疑点。
可惜梁琛没能看出什么异常来,他从楼顶边缘退下来,又看向那双鞋子。
拍完照片,那名年轻警员又开始采集指纹,不是为了抓捕疑犯,而是为了排除凶杀可能,鞋子相对较硬,更容易留下完整的指纹,特别是脱下来的鞋子,如果真是凶手伪造的自杀现场,脱下鞋子的时候很可能在上面留下指纹。
“后跟内测仔细查查。”梁琛提醒了一声,很多人喜欢用两个手指头钩着鞋跟,这样提起来比较方便,指纹就会留在鞋跟内侧。
“是。”年轻警员应了一声,格外认真的擦起指纹粉来。
梁琛下到一楼,想回车里抽支烟,犹豫了一下,又转到尸体旁蹲下,掀开了尸体袋的一角。
法医已经检查过了,初步确定死亡原因是严重颅脑损伤,包括颈椎在内的身体多处骨折,部分内脏破损,符合从楼顶跳下摔死的特征。
尸体是路人发现的,脑浆都流出来了,根据肝温判断是死于一个半到两个小时前的,住在楼里的人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响动,有人在楼梯上跑动,有人在走廊上跑动,不知道是哪家的熊孩子,很日常的事情,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都像是桩普通的自杀案。
“梁队,你觉得这是凶杀案?”科室里新来的卢燕走到旁边蹲下来,好奇的问道。
“嗯,你怎么看?”梁琛点点头,偏头看了一眼这个很有前途的年轻警员,她不怕血腥,头脑灵活,有很强的洞悉力,缺点是有些冲动。
“凶杀案。”卢燕十分肯定的说道。
“为什么?”梁琛微微皱眉。
“一个二进宫的人,怎么可能轻易自杀。”卢燕很直接说道。
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出来了,已经进过两次监狱,两个月前才放出来,这样的人通常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继续犯罪——有前科的人要找工作是极为困难的;二是为了避免三进宫,找个薪水极少的工作混日子,因为第三次入狱的话,不管犯的是什么事,基本都会按重罪来算,要进去蹲很长时间。
初次犯罪的人会因为悔意而自杀,这种一犯再犯的人,通常心志坚强,悔意这种东西早已扔在监狱的马桶里冲走了,又怎么跑来这里自杀。
“先入为主是不对的,既定印象应该抛弃,等着法医的进一步检查吧。”梁琛松开裹尸袋,站起来,揉了揉他的膝盖,抬起头看着周围的环境。
“我知道了。”卢燕脸上微微一红,也跟着站起来,向四周看去。
二人都看不到,就在离他们几千米的地方,一个面色苍白的人正在努力的擦着地板上的血。
…………
…………
孙安在擦地,主要是擦他自己的血,离开施玉宸的“照片”后,他的血就滴在了地板上,除此之外还有那个被扯掉耳朵的人流出来的血。
没办法,先前为了尽快回公寓楼察看情况,他只是把踩点那家伙从楼顶上扔下去,伪造了自杀现场,这边的人就不能再留尸体了,否则很容易被联系起来,要应付相遇的孤儿、应付维列斯就够呛的,再加上当地警方,那就过于热闹了。
住旅馆也是要付押金的,住客半夜失踪,老板娘不会有任何损失,也不会在意。
…………
回到公寓楼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孙安本以为众人都回屋睡觉了,毕竟他已经回来报过一次平安。
没想到五个女孩子睡是睡了,却没有回屋,都还在客厅里,挤在那张沙发上,灯已经关了,但电视还开着,缤纷的色彩映在了她们的肌肤上。
白月抱着她的包,靠在椅背上,歪着脑袋流着口水;陈亦珊整个人缩在沙发上,枕着白月的腿,抿着嘴皮,不知道是不是梦见了好吃的;唐贤也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搭在陈亦珊屁股上,脸朝着天花板,嘴大张着,也不怕吃进虫子;何若银盘膝坐在沙发与茶几之间的地上,伏在茶几上睡着,可能是正在做噩梦,眉头一皱一皱的。
陆佳虽然平时看起来最成熟,但睡姿实在不敢恭维,四仰八叉的斜靠在唐贤身上,一个人倒是占了半张沙发,头发盖在脸上,跟恐怖片里爬出来的一样,大概是睡姿的关系,她轻轻打着呼,表情有些痛苦。
孙安欣赏了一会,走回房间里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
闪光灯和拍照音效惊醒了白月,她“啊”的轻呼了一声,感觉到了嘴边的清凉,急忙抬手去擦口水,这一动,枕在她腿上的陈亦珊也被晃醒了,意识还在梦里,嘟喃一句什么,唐贤的手臂从她屁股上滑下来,也醒了,痛苦的哼了一声,捂住仰疼的脖子,何若银也醒了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