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九章 莫与傻瓜论长短(1/2)
明仲看着陈樱见,心想她对洛尘爱得倒挺深的,还真让人感动啊。、
不过这样更好,这样才好难度嘛,他最喜欢挑战不可能。
他心想到时候自己挖了墙角,洛尘这个乡下人那不得伤心绝望,最后搞不好还会跳楼自杀呢。
“跳楼自杀,有意思。”他在心中说道。
楚萱被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在心中不屑地想道:“一个书呆子有什么魅力可言,等你出了社会就知道后悔了,到时候眼泪都流不完。”
陈樱见就是这样的性格,她不关心不在乎的事,她便不管不顾。
一旦是她在乎的事,在乎的人,她会瞬间化身为母老虎。
洛尘轻声说道:“樱樱,别为这种人伤了自己,没意思。”
确实没意思,经历了这么多事,他犯不着为几只蝼蚁而生气恼怒。
很快,一行人乘着电梯来到八楼。
明仲亮出手中的白金卡,立马就有服务员上前招待。
此刻已然是六点多钟,所以明仲提议先吃个晚饭,而后再好好逛逛。
很快,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几人来到包厢。
点菜的时候,林媛突然想到了什么,而后说道:“哦,对了,听说华夏第一位菲尔兹奖获得者就在我们学校,你们有谁认识这个人吗?”
这个话题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真的吗?”楚萱诧异地问道。
虽说她提倡读书无用论,不然她也不会瞧不起洛尘这个高考状元。
不过她很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读书无用论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当你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的时候,那么读书将会特别有用。
在她看来,高考状元没多么了不起,只不过是比其他人多努力了些。
而菲尔兹奖则完全不一样,至少这种奖项不是用努力就能斩获的,那是真的得看天赋,那是真正的天选之子。
她读高中的时候就知道华夏有人拿了菲尔兹奖,只是没想到那个天选之子居然和自己同一个学校,这当真是意外之喜。
明仲同样是颇有兴趣,他的想法和楚萱出奇的一致。
对于那些成绩优秀的人,他一点都瞧不上,他觉得如果自己也好好读书,每天写作业的话,高考同样能考出个好成绩。
不过对于那些天选之子,他是打心底佩服。
在这世界上,有些人的天赋是常人一辈子都追不上的。
或许,他们两个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明仲看着林媛,连忙问道:“小迷糊,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啊?”
“我高中同学是数学学院了,他们国庆结束后不是有个座谈会么,听说那个菲尔兹奖获得者会出席。”林媛信誓旦旦地说道。
“我的天,我到时候我一定要去围观!”楚萱连忙回道。
明仲沉思了片刻,说道:“到时候我也去围观围观,你们不知道,其实我对那些天选之子,是打心底佩服,因为我知道和他们的差距是天生的,即便努力一辈子都追不上。”
他这话确实很有道理,人和人的差距本来就很大,有些肉眼可见的差距,那更是大到无法弥补。
这时,林媛看着洛尘,好奇地问道:“诶,洛尘,听说那个菲尔兹奖获得者是江城人,而你是江城省高考状元,想必你们应该认识吧?”
虽说高考状元比不上菲尔兹奖获得者,但好歹也是人中龙凤,杰出的人才向来是互相认识的。
不等洛尘说话,张梦雅讥讽道:“小迷糊,你这就不对了,这不是明摆看不上人么,人家可是高考状元,肯定认识菲尔兹奖获得者啊,希望他给我们引荐引荐,让我们认识认识菲尔兹奖获得者。”
任谁都听得出来,她是在反讽洛尘,毕竟高考状元是不简单,但和菲尔兹奖获得者比起来,还是差;了不少。
旁边,明仲附和道:“什么叫认识,人家就是同一个人。其实洛尘不仅是高考状元,还是菲尔兹奖获得者,只不过人家低调,不说出来而已。”
很显然,他是故意拿话呛洛尘,想让洛尘下不来台。
楚萱故装认真地说道:“真的吗?那我可得认识认识咱们的大天才,这可是菲尔兹奖啊,咱们一辈子都摸不到的奖项!”
几人一唱一和的,语气中极其嘲讽之意,显得得意极了。
“哼!”林媛不开心了,她敲了敲桌子,说道,“你们怎么这样,洛尘不就是出身差了点么,你们有必要这样取笑么,出身这种事又不是自己决定得了的!”
其实她心中有些后悔的,早知道是这样,就不该打开这个话匣,不然明仲几人也就找不到取笑洛尘的机会。
陈樱见看着那三人丑恶的嘴脸,一点也不恼怒,只是朝林媛安慰道:“小迷糊,别和他们计较了,莫与傻瓜较长短。”
这句话的杀伤力很高,一下子,张梦雅和楚萱脸上的笑容僵住,然后布满了恼怒。
明仲同样有些不开心,不过对于美女,他向来是很宽容的。
“陈樱见,你不会说话就闭上嘴巴,没人把你当哑巴!”张梦雅叱喝道。
“对,别以为自己长得漂亮点就能肆无忌惮,漂亮能当饭吃吗?”楚萱附和道。
两个女人对着陈樱见开怼了。
霎时间,洛尘紧蹙起眉头,显得有些不开心。
他抬起头瞪了那两个女人一眼。
这一眼,杀气凛然,如同万剑心,又如同烈火焚身,杀气彻底充斥于包厢内。
顿时间,周围的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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