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七章 揭秘: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1/2)
在《三国志武帝纪》中,有对这两件事的记载。《武帝纪》正文记载了曹操出奔京师和途经中牟县的遭遇,即:
“卓表太祖为骁骑校尉,欲与计事。太祖乃变易姓名,间行东归。出关,过中牟,为亭长所疑,执诣县,邑中或窃识之,为请得解。”
而在出奔京师和途径中牟县之间,《魏书》和《世语》补充记载了曹操借宿吕伯奢家的事件。此外,《世语》在这段记载最后,又补充说明了中牟县为何释放曹操的原因
“中牟疑是亡人,见拘于县。时掾亦已被卓书;唯功曹心知是太祖,以世方乱,不宜拘天下雄,因白令释之。”
但我们可以看出,历史记载与后世演绎的“捉放曹”故事不同的是:
第一,二者发生的时间顺序是颠倒的,根据《三国志武帝纪》的正文以及《魏书》和《世语》的注解,曹操先是经过吕伯奢家,后为中牟县亭长所擒获。
第二,人物设置存在偏差,陈宫并未出现在整个“捉放曹”的故事里。借宿吕伯奢家的仅仅是曹操一人。而擒获曹操的中牟县亭长,历史上并未给出其具体的姓名。
第三,在曹操借宿吕伯奢家时的杀人情节出现了不同的记载。《魏书》中记载是“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
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而《世语》则记载“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这里的不同记载就颇有意味,如果按照《魏书》的观点,那么曹操的杀人完全是基于自卫。而《世语》的记载则与后世演绎的“捉放曹”故事内容相符。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两处记载都说明吕伯奢并不在家,曹操并没有连同吕伯奢一起杀害。
其次,我们可以看一看吕伯奢家杀人事件和中牟县遭遇上的联系。能够确定的一点是,曹操出奔是带有逃亡性质的,这在中牟县曹操的遭遇中能够看出。
然而,吕伯奢家的杀人事件根据不同的记载则能够得出不同的结论。《魏书》没有点明曹操是因为惧怕追捕而杀人,而是因为吕伯奢之子想要谋取曹操的财物因而引发了曹操的自卫。
《世语》则点明了曹操是因为惧怕吕伯奢家人将其送官,因为猜疑而杀害了吕伯奢的家人。
因此,如果依据《魏书》的记载,那么无论是从时间顺序还是原因,吕伯奢家杀人事件和中牟县遭遇都没有很紧密的逻辑联系。
而恰恰相反,根据《世语》的记载,吕伯奢杀人事件和中牟县遭遇虽然在时间上和后世演绎的“捉放曹”故事不符,但原因和逃亡惧怕追捕的性质却不谋而合。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看曹操那句经典的名言。《世语》有关曹操吕伯奢杀人事件的记载后有引用了孙盛杂记的记载进行补充:
“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点明曹操猜疑杀人的具体情形,并第一次出现了曹操言语的记载:
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这里可以看出曹操对于因猜疑而杀人表现出的是一种逃亡过程中无奈的态度,很有可能是失口而言,而非有意表现自身个性的行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捉放曹”的故事中,中牟县遭遇表现的是曹操正面的形象,而吕伯奢家的杀人事件很有可能是曹操出于自卫而发生的事件,且发生在中牟县遭遇之前,可以看出,这二者之间似乎没有很紧密的联系。
后世演绎的“捉放曹”和历史原型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除了将两个子故事的时间顺序进行了颠倒使其在逻辑上的联系更加紧密。
更在选取历史材料的时候,有意识地选择了不利于曹操道德评价的资料并对其进行放大而淡化了曹操出奔京师是为声讨董卓的正面形象,并虚构了陈宫的加入以见证曹操性格的多变。
由此使得一场普通的自卫事件转变为对曹操性格多变的批评,也让“捉放曹”成为了佐证曹操“奸绝”形象的典型故事。
曹操其实本就是一个极其复杂、极富争议的人物。仁者见山、智者见水,千秋功过、任人评说。
有道是:“男儿只手带吴钩,何处觅封侯?江山多少帝王业,悠悠,到如今、空中楼阁。挂帆西子芦苇舟,功名值几斗?雄风万里书生气,梦游,莫不如、水调歌头。”
历史上,曹操也算是功成名就了,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四月,汉献帝册封曹操为魏王,邑三万户,位在诸侯王上,更是:“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以天子旒冕、车服、旌旗、礼乐郊祀天地,出入得称警跸,宗庙、祖、腊皆如汉制,国都邺城。王子皆为列侯。”
他名义上还为汉臣,实际上已是皇帝。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冬十月,汉献帝又赐予曹操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曹操以五官中郎将曹丕为魏太子。
接下来就是曹操一统三国的事了,原本在建安二十年(215年)三月,曹操见刘备已取得益州,而汉中是益州门户,“若无汉中,则无蜀矣”,刘备必然要攻取汉中。
于是曹操抢先一步,率十万大军亲征汉中张鲁。五月,攻克河池,斩氐王窦茂;七月,曹操大军进至阳平关(今陕西勉县西北)。
张鲁听说阳平关失守、逃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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