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六章 哈吉斯(1/2)
萧鹏在当地人的介绍下,来到了森林里,而这里,有当地最富有盛名的犬舍‘彭斯犬只繁育基地’。
这个犬舍之所以在这里出名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它在鹰国本地犬展斩获了无数荣誉,拿了无数冠军。而另外一个原因是,它是苏格兰的骄傲,因为这里只繁育一种狗,那就是苏格兰猎鹿犬。
很多人压根就没有听说过这种狗,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绰号,叫做‘神所创造最完美的生物’。
这个绰号可不是苏格兰人自吹自擂搞出来的,而是公认的。
很多人以为苏格兰猎鹿犬和爱尔兰猎狼犬是同一犬种,毕竟两种狗长得很像。但是这是错误的。
爱尔兰猎狼犬作为爱尔兰的国犬,在十九世纪的时候却面临了绝种的命运,最后和苏格兰猎鹿犬混合改良后,才保住了犬种。
而苏格兰猎鹿犬则是古老凯尔特灵缇最纯种的后代,所以还有人叫它‘粗毛灵缇’,它们身高体大,粗糙的毛皮可以抵挡恶劣的气候。论运动能力来说,这绝对是最顶级的狗狗了,一只成年的苏格兰猎鹿犬,甚至可以扳倒一只体重一百公斤以上的鹿!
关于这种狗的起源,到现在也容易被混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曾经的苏格兰猎鹿犬,那绝对是贵族的象征!甚至成了苏格兰皇家御用犬!伯爵以下的阶级不配拥有此犬!那时候只要看着有人带着苏格兰猎鹿犬出行的人,平民绕道。
毫不夸张的说,那时候犯了死刑,三只猎鹿犬可以换回自己的命------苏格兰猎鹿犬,地位就是这么高!
但是后来随着猎枪的普及,人们再也不需要用猎鹿犬来打猎了,这种狗的地位是越来越低,而人们也更喜欢什么娇贵较小的狗,比如灵缇、惠比特之类的猎犬,而英格兰人打败苏格兰人后,原来的名门望族瓦解,这种狗的数量是越来越少。
而这种狗之所以延续至今,要感谢一位叫做瓦尔特-斯考特的伟大诗人。在他的笔下,所有苏格兰的东西都具有浓厚的浪漫色彩,其中就有苏格兰猎鹿犬,这种狗重新进入人们视野,数量有所恢复。
不过随着两次世界大战,很多的庄园衰落。尽管到了今天‘苏格兰皇家之犬’和‘神创造最完美的生物’这两个名字依然响亮。但是这种狗数量真的不多。
毕竟这狗能吃能拉的,不太适合城市生活,所以这狗的市场很狭小。
很多苏格兰人提起本土狗狗,首先第一的都要说‘我们苏格兰有苏格兰猎鹿犬,这是最棒的犬种’!
但是真的让他们去养去繁殖?拜托,我才没那么傻呢。
嗯,就跟华夏的‘叶公好龙’是一个道理的。
这年头只说不做的人不光华夏有,天天嘴上讲大道理不干人事的人真是太多了。
也就是因为这点,这里所有的居民都跟游客介绍这‘彭斯犬只繁育基地’,因为这个犬舍在培养他们的骄傲,希望这里可以多赚点钱继续发展下去,而另一方面是,整个因弗内斯也没有几个人自己养这苏格兰猎鹿犬,所以他们自己也觉得有点惭愧?
别人不喜欢这狗,不代表萧鹏不喜欢。当他第一眼看到这大家伙的时候,两眼已经放绿光了。
好吧,关键是这苏格兰猎鹿犬和阿富汗猎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如果说阿富汗猎犬是翩翩公子,那苏格兰猎鹿犬就是光着膀子下地干活的肌肉硬汉!
男人么,自然喜欢一些粗犷点的东西,这才叫做男人味。
开始时候萧鹏并没有想要买狗的,但是犬舍的主人,美丽端庄的琳达老太太给了萧鹏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理由------她请萧鹏吃了苏格兰‘国菜’-----哈吉斯。
哈吉斯作为苏格兰国菜,一般是作为鹰国‘黑料理’的代表作存在的。
所谓哈吉斯,就是把羊心、羊肺、羊肝、羊油、燕麦之类连带着乱七八糟的调料剁碎后塞进羊胃里煮,说起来挺简单的,但是做起来可很麻烦,不但要随时根据锅里的情况更改火大小,还要注意随时放气,毕竟燕麦在煮的过程中会膨胀,如果不管的话会爆开的!
这哈吉斯的吃法也很。。。。。。恶心!
把煮好的羊胃切开,里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杂碎倒入盘中,再佐上土豆泥,所有人看到这盘菜,脑子里面想到的,首先是------拉稀拉出来的便便!
而且那味道也确实是膻的不行,想想就行了,什么羊肚羊肺羊肝羊油,哪个味道能好了?这哈吉斯绝对属于重口味料理。也是所谓‘鹰国黑料理’之一的存在。
很多人都说欧美人不吃内脏,啧啧,他们是不知道这哈吉斯在苏格兰有多高的地位!最好笑的是,作为苏格兰的‘国菜’,近年来,不管是英格兰人还是威尔士人,都宣布这哈吉斯是他们发明的菜肴。
当然,尽管这哈吉斯看起来恶心,闻起来恶心,吃起来却真不恶心。那些羊内脏和燕麦混在一起,倒也消除了它的膻味,多了一股莫名的香气!反正萧鹏吃的是胃口大开。
“琳达女士,这菜简直太好吃了!你一定有自己的秘籍!”萧鹏边吃边举起大拇指感叹道。
满头白发的琳达-彭斯笑道:“当然了,我家里做这道菜可是有二百多年历史了。自然有秘籍了。而关于这道‘哈吉斯’我们家族的人都是在不断完善它的做法的,光我作这道菜就有四十多年历史了,能没有点独特的小手段么?”
“你家做这道菜做了二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